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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LV1 2016-11-12

【封尘·离剑】

作者:等一个人咖啡

连载最近更新: 第十三章 封尘离剑 如玉反转匕首,一刀刺向自己的胸膛。 “叮”的一声,如玉的匕首被打落,抬头一看,封尘和陆潇正站在枝头上看着她,陆潇依旧笑嘻嘻的,而封尘却是面色凝重,呆呆地看着如玉。 “你为何如此?” 封尘轻轻一跃便来到如玉身边,看着她现在的样子,封尘只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要被撕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但他却没...

作品简介:"在看过古龙的小说之后,其他任何人的武侠小说都不想看了,包括金庸。"这是我常对身边人说的话。
古龙先生对我的影响极大,其中就包括文章的笔法和风格。这部小小的作品就当做是对古龙先生的致敬,写得不好,各位多多包涵。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江湖的模样,你要问我什么是江湖,我只能回答——你看到的,便是江湖。

人间无古龙,
心中有古龙。
——致大侠古龙
写在前面
对我来说,对一部作品,了解得越深,就越难以对这部作品进行评价与赏析,因为了解得越深,思想层面与作者就会越接近,而自己的文笔又达不到可以完美阐述这部作品和作者思想的程度,所以往往难以下笔,只是偶尔在脑中翻出来回味一下而已。
对于人也是这样,对一个人了解得越深,似乎越难以对这个人做出评价,身边的人是这样,对于古龙也是这样。
以前有打算过写一篇关于古龙的文章,但是随着对古龙更深一步的了解,对自己写这篇文章就越来越没底气了。
因为我的文笔确实不能写出古龙的惊世才华和他的传奇一生。
所以我写了模仿他写了这部小小的武侠作品,算是对古龙先生的致敬,作品拙劣,请各位读者多有包涵。
关于武侠小说,古龙常被人拿来与金庸比较,而且常常吃排位于金庸之后,位居第二。
但在我看来,古龙至少和金庸是平等地位,甚至是超过金庸的。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比喻,非常形象:如果把武侠世界比作一片浩瀚夜空的话,金庸便是那颗最大最亮的恒星,而古龙更像是一颗从天际划过的流星,虽然短暂,但在那刹那间,流星的光芒已经盖过了恒星。
古龙虽然只活了短短的四十八年,但他留下的七十多部精彩绝伦的小说却已成了永恒。
他的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还在一直在影响着现在的华人。
风流才子、超然洒脱、嗜酒如命...这几个词不能概括古龙那豪放不羁的一生,但又是那么准确,好像标签一样。
有人不喜欢古龙的小说,因为里面充满了酒和色,古龙好酒,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都手不离杯,杯不离酒;古龙也好色,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总是艳遇不断,美女成群。
但如果你只看到这些的话,说明你对古龙的了解还很浅,非常浅。
古龙是寂寞的,这寂寞有先天和后天,可能先天古龙就是一个寂寞的人,但他的后天影响似乎更大。
高处不胜寒,当绝世的才气让他登上巅峰时,他感到的不是温暖、充实,而是寂寞和寒冷。
所以他借酒不再寒冷,借色赶走寂寞。
然而温酒已凉,美人已去时,他又该如何?
那该死的寂寞与寒冷又来了。
所以我觉得,“爱看古龙的人,都是寂寞的人。”
我也是一个寂寞的人,只是更愿意让你们看到阳光的一面,这寂寞便让它深深埋在心中,等到夜深人静时,再拿出来细细咀嚼。
所以古龙的作品中有那么多的酒和美人,但他更想带给读者的是酒色之外的对人性的关注,人心的鞭挞,人生的感悟,他更想表达的是爱、正义、勇气与宽容。
人性、人心、人生。
这一直是我写文章的想要表现的东西,可惜年轻尚轻、才疏学浅,不懂人心、人性,更不懂人生。
所以这部小说,只能浅显的表达我——作为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对于“三人”的看法。
古龙完美地写出了这三样东西,所以我一直觉得他是以为有良知、有人文关怀的作家和人。
可惜现在好多的作品完全看不到这“三人”的存在,大都在无病呻吟,用些华丽的辞藻、说些莫名其妙让人听不懂的话,最后来一段所谓的“心灵鸡汤”,简直让人不知所云。
再好的鸡汤喝多了,也会觉得反胃。
至今都有很多人看不上武侠小说,认为它不登大雅之堂,算不得经典文学。
而今年是古龙逝世三十周年,在古龙撒手人寰的三十年之后,在街头巷尾...乃至只要有华文的地方,仍然在传颂他的作品。
而且不仅仅是一部作品,而是几十部作品。
有多少文学作品能在三十年之后还让人念念不忘?
如果这都算不上经典的话,那“经典”二字恐怕也不可信,算不得“经典”也无妨。
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倪匡曾是古龙的好友,古龙去世之后,他写了一副对子:人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
古龙虽然笔已停,作品却犹存;人虽死,精神却不死。
他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生,不过短短几十年;死,有时候却是永恒。
有人说金庸是大侠,古龙是浪子。
其实古龙也是大侠,不过是爱喝酒、爱美色,七分正三分邪的大侠。
陆小凤、楚留香、沈浪、李寻欢、傅红雪岂非都是如此?
在我看来,这样的人反而比较真,有时甚至显得更加可爱。
至少像郭靖这样的大侠让人觉得有点假。
至少在我身上是有几分邪气。
只不过我很好地压制住了而已。

倪匡曾给古龙写了一副挽联,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绝世惊才的离世,对于武侠小说界的巨大损失,和所有热爱古龙读者的悲痛之情。
“小李飞刀成绝响,
人间不见楚留香。”
倪匡也是大才子,所以写了这么一副好对子。
我没有倪匡那么有才气,自己也不会写对子,但我还是拟了一副,权当作一个小小读者对于偶像古龙先生的一份敬意。
“浩瀚武林多才俊,
浪子风流只古龙。”
虽然前面说,古龙也是大侠,但在我心中,他还是浪子,孤独与寂寞的浪子。
只希望我将来也能如他一般潇潇洒洒,笑看红尘。
人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
古龙不死。
顾以寞 笔

封尘·离剑

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这是一个快意恩仇的年代。
大多数人都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所以今朝有酒今朝醉,因为他们不知是否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醉的时候被人砍下头,总不会那么痛。
有人曾经问过,什么是江湖?
你看到的,便是江湖。

楔子
夜深人静,月黑风高。
今夜本来应该有星星和月亮的,但是不知怎么,星月都已不见。
就像此时在街上也见不到一个人。
长街也黑得看不到尽头。
只有一家小酒铺还亮着灯,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面,几块木板搭成的棚子,昏黄的煤油灯,陈旧的桌椅,无论谁都知道来这里喝酒的人,不是有了几个钱的流浪汉就是在码头做工的苦力。
连这里的酒似乎都是酸的。
可是这里偏偏坐着一个衣着华丽的人,灯光照在他的脸上,鼻梁高挺,脸却瘦削,显得五官更加突出,菱角更加分明。
他的一只眼睛盯着杯中的酒,另一只眼睛掩藏在黑影中。
他一杯一杯喝着酒,很慢很慢,这壶酒他已经喝了一个时辰,按照这样的速度恐怕第二天早上还喝不完。
卖酒的老头却不敢多说话,他又喜又惊,喜的是在他的桌上已经放了一锭沉甸甸的银子。
这锭银子足可以让他不愁吃喝一个月,要不是还惦记着酒铺里这点家当,他早就跑了。
惊的是他的桌上还放着一柄剑,剑鞘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上面缀满了珍珠宝石,在油灯下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这无疑是柄宝剑。
偏僻的小酒馆,一个衣着光鲜的人喝着闷酒,还带着一柄宝剑。
他在等谁?
——或是,他要杀谁?

那人还是一杯一杯慢慢喝着酒,卖酒老头却早已趴在桌上睡着了。
忽然他打了一个激灵,猛地从梦中醒来,他是被惊醒的,好像有只鬼正在掐着他的脖子。
不过他看到的不是鬼,而是一个人。
一个年轻人,头发、脸上还有衣服上沾满了灰尘,嘴唇干裂,好像赶了很久的路却水米未尽。
卖酒老头没有叫他坐下来歇歇,因为他看到年轻人的手中也有一柄剑,很朴素的剑。
不过更令老头惊讶的是他的眼神,虽然他此时像个乞丐,眼神却异常凝重,无论谁都能看出来这个年轻人有着无比坚韧的毅力。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
那人手拿酒杯,却没有再喝酒,他的手很稳,满满的一杯酒没有溢出一滴。
他的声音也很沉稳,像他的手一样稳。
“我赶了七天七夜的路,就是为了找到你。”
年轻人坐下,拿过那人手中的酒,仰头喝下。
那人突然露出一抹微笑,在卖酒老头看来,这笑比哭还要难看。
年轻人却一下子轻松起来,喝完酒,看着对面的那个人,一双黝黑眸子的大眼睛紧紧盯着他。
接着缓缓道:“智先生,告诉我那件事情是谁干的。”
这衣着华丽的中年人原来叫“智先生”。
智先生看着这双眼睛,淡淡道:“十年了...你真的要去报仇?”
这双本已平静的眼睛却似以喷出了怒火,大声道:“我父母已经归隐山林多年,自问再也没做过大奸大恶之事,为何还要杀他们?!”
智先生却淡淡道:“仇恨就像野草,不连根拔除就永远消除不了。”
年轻人一愣——岂非斩草就要除根?
报仇就要斩草除根,若非一个月之前父母送他去百里之外的一个洞中生活习剑,恐怕连他自己都要像根草一样被斩除。
年轻人又笑了笑,道:“可惜这根还没有除干净,这下我要去斩掉他们的根。”
他虽然在笑,可这笑却显得无比的凄凉。
父母双亡,除了这漫漫长夜,还有什么能够陪伴他?
智先生道:“我被人称‘天机神通’,多少人羡慕我知尽天下事,可有多少事是我根本不想知道。”
有时候知道太多反而更加痛苦,因为真相往往不尽如人意。
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
年轻人道:“比如这件事?”
智先生又缓缓喝了杯酒,看着那忽明忽暗的油灯,叹气道:“杀死你父母的共有七人,‘贪、嗔、痴、恨、爱、恶、欲’,人称‘江湖七子’。”
“为什么叫‘江湖七子’?”
“因为这七个人的脾性正是江湖中人的典型,如果要推选江湖中最具有代表的人,必是这七人。”
“这七人已是死人。”
年轻人眼中的一团火突地熄灭了,神色黯淡下来。
可智先生知道,这只是在为接下来的爆发积蓄力量,就像每次风暴来临之前,大海都显得异常宁静。
智先生放下酒杯,卖酒老头只觉得眼前一闪,座位已经空的,只留下一块人皮面具,还有智先生刚才穿的衣服和那柄剑。
长街尽头,只一位老人抚着胡须踱着步,不一会儿就消失在黑暗中。
江湖就像一个染缸,只要你进去了,就会或多或少染上一些颜色,无论你被染成另外一个人,还是就像一张白纸上点了一个墨点——你就终生逃脱不了江湖的烙印。
智先生也是一样。
卖酒老头看到这一幕几乎就像是看到了鬼一样,吓得快要尿裤子了。
年轻人却笑了一笑,对着卖酒老头道:“再来一壶酒。”
智先生纵横江湖几十载,他的富贵荣耀同他遇到的艰险赴命一样多,他想归隐,可始终跨出不了“江湖”这个圈子。
江湖,何处是江湖?
是不是像红尘一般,进来了就再不容易出去?
或许江湖本就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湖泊,江湖人就是这湖中之鱼,你我一踏入其中就变成了其中的一条鱼,无论你怎么躲,鱼儿始终离不了水。
这水时而清澈,时而浑浊,时而杨柳春风,时而腥风血雨。
这年轻人面对的又是怎样的一个江湖?
他也不知道。
所以他一杯又一杯喝着又苦又酸的酒。
今朝有酒今朝醉,醉城烟雨复成空。

下一章《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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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3
    第一章 赌局
    这座城名叫落花城,城内一年四季均可见满地落花,芬芳扑鼻。
    此时已是夏末,石榴花、夹竹桃、飞燕草...都陆续凋落,大大小小的街道铺满了花瓣。
    香花落满地,满地落花香。
    此时桂花开得正好,纷杂的香味儿中夹杂着淡淡的桂花香气,除非鼻子很尖的人才能闻得出来。
    胖锥子就是这种人。事实上,他不仅鼻子尖,眼睛很尖,耳朵也很尖,舌头也很尖。
    他能够闻到最香的酒,看到最漂亮的女人,听到最秘密的消息,吃到最美味的佳肴。
    要不是他有三百斤的体重,远远看上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球,否则你真的会以为他是一把锥子。
    城里人都在传在他圆圆的身体里的确藏着一把锥子。
    ——杀人的锥子。
    此时这个胖锥子正赤着上身坐在赌场正中间一张铺虎皮的雕花大椅,说是椅子,却比普通的床还要大上几倍,上面摆满了金银、水果,还有一个女人陪在他身边,正喂着胖锥子吃葡萄。
    几乎全赌场的人都围在那张长宽各一丈的大桌子上,大家都知道,这胖锥子要么就不赌,要赌就赌个十天十夜,今天是第七天,胖锥子赢了不少。
    其实至少一半人是来看胖锥子身边这个女人的,此时她正偎依在胖锥子的身旁,身着艳红的纱衣,媚眼如丝,玉手无暇,若隐若现的躯体简直让那些围观的人走不动道,包括那些正在和胖锥子赌钱的人。
    所以胖锥子每次都赢得盆满钵满——那些人只顾着看美人,哪顾得上自己的牌?
    胖锥子连赌七天七夜,眼中已布满红血丝,脸上满面油光也没时间擦,因为擦脸的时间他就可能再多赢几万两银子。
    他已经赢了五百万两银子,这么多银子足以让几千户百姓过上十年的好日子,可是他还是觉得不够。
    “来!五百万两全押上!”
    跟他赌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万利钱庄”的钱万利钱大老板,他的钱庄已经是江湖上最有信誉的钱庄,别的钱庄靠借钱吃利息,而这个钱庄靠存钱吃利息。
    据说无论谁的钱存在里面,就算是阎王爷也休想取走一分,所以他的资产已不可估量。
    另一个是山西有名的晋商胡柳,他的生意遍布大江南北,如果说有人要拜这一行的祖宗的话,非胡柳莫属,有人甚至说他比春秋时期的陶朱公还要会做生意,所以江湖尊称其为“胡公”。
    胡柳没输没赢,安然自若地靠在身后的虎皮椅上。他身着浅蓝色的绸缎衣,梳理精致的发髻,菱角分明的五官,保养良好的双手,修长的身材,浑身透露出一股精干儒雅的气质。
    钱万利钱大掌柜已经输了五百万两,早就急得满头白汗,不停地用手去擦。
    虽然他家几辈都是做钱庄生意的,不过还是改不了他那典型的暴发户的样子,肥头大耳,浑身缀满金银玉饰,一颗斗大的明珠镶嵌在红色的帽子上,身上却穿着一身绿色,看起来说不出的滑稽。
    胡柳瞥了一眼,悠悠道:“钱掌柜好像很热?”
    钱掌柜只顾擦汗,没说一句话。
    胖锥子笑道:“来人,给胡掌柜煽风。”
    立时就有两个身姿婀娜的女子一左一右为钱掌柜打着扇子,微风中还带着女人身上特有的清香。
    连看客似乎都要醉了。
    “大!我押两千万两!”
    此语一出,顿惊四座,看客们都在窃窃私语。
    “他只怕是疯了!怎么一次押这么多!”
    “你懂什么?人家财大气粗,输了没什么,赢了可就是白白进了四千万两!”
    其实两千万两对于钱大掌柜当然是一笔巨资,赢了更好,即使输了,不过既然他在这里开钱庄,赢的人也必定将钱存入钱庄。
    ——无论谁也不会随身携带两千万两的银票。
    ——只要输的两千万两还在他的钱庄里存着,这钱就是他的。
    钱万利生意做得这么大,当然会算账,而且算得比谁都精。
    所以他表面上焦灼难耐,冷汗直流,心里却在暗喜。
    胡柳微微一笑道:“两千万两?什么时候变这么大手笔?”
    长宽一丈的桌子已经堆满了几尺高的银子,还有数不清的银票。
    几乎没有人看过这么多的银子,在场的人眼睛都放着光,恨不得把这些全都吞下去。
    银子又硬又不好吃,这些人却宁愿被银子撑死。
    可谁也不敢动上面的一毫,因为这是糊涂老四的场子,有人捣乱的话,就让他后悔从娘胎里生下来。
    胖锥子盯着桌上亮晃晃的银子,两眼放光,尽管每天他在用银子搭成的床上睡觉,可还是不够。
    他想再用银子造一间卧房。
    “好!我也押小!两千万两!”
    又一堆银子摆上胖锥子的面前。
    可胡柳面前还是空的。
    胖锥子问道:“胡先生,您押多少?”
    胡柳脸上还是一副淡淡的微笑,好像一切都不放在心里。
    缓缓道:“那我就压小,四千万两。”
    过了许久,却还不见银票端上,刚才那几个看客又开始悄声议论。
    “我看他是没钱吧,那可是四千万两!”
    “放屁!别说四千万两,几个四千万两他都拿得出来。”
    “那怎么还没动静?”
    “这你都不知道?他们家族有自己的钱庄,他的钱当然在自己钱庄里存着。”
    “那他为什么不去取银子?”
    “笨!这是钱万利的地盘,哪来他们家的钱庄取银子!”
    钱万利似乎听到了他们的议论,他也明白无论是谁也不会随身带上四千万两的银票,局面貌似僵住了。
    “差人拿四千万两银票来。”
    一个彪形大汉手拿一叠厚厚的银票,双手举过头顶,恭恭敬敬地将四千万两银票送到胡柳手中。
    “钱掌柜果然爽快人,四千万两,我押了!”
    他们赌的是最简单的从猜色子点数,太复杂的钱掌柜不会,这种赌法虽然简单,但是全凭运气,加上赌注又大,看得直叫人心惊肉跳。
    “下注完毕,摇色!”
    站在桌边的一名大汉吼了一句,却无人来摇盅。
    钱掌柜道:“这...”
    胖锥子笑道:“不急。”
    说罢胖锥子摆了摆手,就见一个黝黑面皮、歪鼻子斜眼睛、穿的衣服花花绿绿的三尺侏儒跳到桌上,谁也不知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就好像突然从桌子里长出来的一样。
    “我是摇盅手五丈高,要问江湖谁的手摇盅最公正,当然是我!”
    若是像他一样的人,早已在众人讥笑的目光下抬不起头,更别提说话。
    可这侏儒的样子却神气得不得了,好像天上的巨神在教训他在地上的臣民,个子虽小,声音却大得吓人,要是不看他的人,真的以为是什么粗猛壮汉在说话;可他偏偏是个身高不足三尺的侏儒,又取了一个“五丈高”的名字,又蹦又跳,又吼又叫,活像一个演木偶戏的夸张小人儿,别说那些看客,连喜怒不形于色的胡柳都忍不住笑了。
    只见这五丈高大摇大摆地走到色盅跟前,捧起比他个头小不了多少的色盅,凝神屏息,像在等待什么。
    那些看客忽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氛围,他们开始屏气凝神,都在想着这几尺高的小人儿到底有什么能耐。
    突然这五丈高双眼一睁,两手抱着色盅猛地向右一转。色盅就跟着他的手一圈一圈地旋转,然后就听见色盅里面的几颗色子“啪啪”响动起来;等到力将尽,色盅将停时,五丈高又轻轻用脚一踢,色盅便直直地飞向空中,这时不知他从哪里抽出一根精致的小皮鞭,皮鞭一抽,响声又四起,“啪啪”声不绝,那黑得发亮的色盅就像一个陀螺一样,飞速旋转,看那五丈高却在下面轻轻松松地抽着鞭子,像在玩着游戏。
    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瞠目结舌,大家实在没有想到这侏儒竟有如此高超的手艺。
    抽了十几鞭子之后,这时五丈高收起皮鞭,色盅落下,五丈高用脚尖又是那么轻轻一点,色盅便稳稳落在他的脚尖。
    顿时四周称赞声一片,这侏儒的手艺实在太妙了,在场的赌客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摇色子的。
    五丈高仰着头,噘着嘴,神气得快要到天上去了。
    这次摇色实在是公平得很,从头到尾都是在用鞭子,想要做什么手脚怕是不会。
    这下没人再嘲笑他了,因为他这一手实在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人就是这样,不管你长得多么难看,还是多么贫穷,只要你有真本事,别人就会看得起你,佩服你。
    人就怕自己看不起自己。
    胖锥子靠在软垫上悠悠地看着色盅,胡柳还是神色不变,双目微微半睁,而钱万利却是两眼放光,双手紧握,像盯着一块肥美的鲜肉,好像要把色盅吃下去。
    周围的看客也不敢再喘一口气,大家都想看着这五丈高到底摇了什么点数。
    五丈高慢慢将色盅放在桌上,又抽出皮鞭,轻轻把盖子一卷,再一掀。
    顿时连空气似乎都凝结起来。
    “什么?!一点!”
    三个骨制的色子仍然稳稳当当地摞在一起,钱老板死死盯着色子上面的那一点红,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侏儒竟然会摇出一点。
    “胡公今日好手气!好好好!我认输,这两千万两已是您的,剩下的两千万两改日一定送到您府上。”
    胡柳仍是微微一笑,“不急,不急。”
    胖锥子拱手作揖,向胡柳祝贺,他输了两千万两,却满面红光,好像他才是赢钱的那个人。
    钱万利也是满脸通红,不过谁都知道他这是急得满脸充血,他大大地张着嘴,不知道想要说些什么。
    “庄主!不好了!”
    这时一个白净面皮,书生模样的人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焦灼的神色中夹杂着恐惧。
    钱掌柜脸色又变了,急忙道:“怎么了?!”
    “庄主!钱庄最大的那几位庄家都在家门口,要来提钱!”
    那书生模样的人一说完,钱掌柜原本因惊诧、愤怒的脸变得煞白,喃喃道:“完了...完了...”
    万利钱庄之所以名满天下,就是因为其对自身无比苛刻的要求和承诺,让巨富贵胄们相信存钱进入万利山庄才是最保险的。
    承诺的其中之一就是万利钱庄保证随时随地可以让存钱者取到银子,无论多大的款数,三盏茶之内必将提到,否则将处以三倍银子的处罚。
    当然万利山庄的存钱利息也高的吓人,一百万两银子他至少得抽五万两银子。
    钱庄最大的几位主顾不是江湖上有名的商人,就是朝廷的皇子王侯,一存至少几百万两银子,如果全部提出来,钱庄至少得准备三千万两银子,可现在哪有银子?
    银子都在赌桌上,不过现在已不是他的了。
    钱掌柜心急如焚,如果不能按时提到银子的话,这些人存的钱再乘以三倍,那么这辈子他的债都没办法还清了。
    所以他的手不自觉想要拿走面前的两千万两银子。
    “哎!钱大老板,这银子可不能随便乱动!”
    胖锥子的声音突然变得又尖又细,伸出一只又白又嫩的肉手拨开钱掌柜的手,又右手把银票慢慢推到胡柳的面前。
    “这银票现在姓胡,不姓钱了,钱掌柜。”
    胖锥子眯着眼睛,满脸的肥肉把他的眼睛挤得更小。
    “就当我借你的!改日一定还!”
    钱掌柜的手在不停地抖动。
    “还?”胖锥子笑道,“拿什么还?”
    “钱庄有钱了就还。”
    “别说现在你还欠胡公两千万两,钱庄几位大主顾又要提钱,三倍...你拿什么还?”
    “我...”
    钱掌柜说不出话来了,两眼呆呆地盯着安然自若端坐在凳上的胡柳,他已经闭上了眼睛,似乎在养神。
    “我当然可以借给你,不过...”
    “不过什么?”
    胡柳睁开眼,看着眼前这个狼狈不堪的钱庄大老板,几盏茶之前却还是天下巨富,现在却变成了四处借债的可怜人。
    有的人一夜可能暴富,鸡犬升天;有的人却转眼一切成空,家破人亡。
    这就是“赌”,一年又一年,一日又一日,不知上演着多少这样的悲剧,可这种毒就像融化在人们血液当中一样,毒死了一代又一代人。
    胡柳没再开口,一旁的侏儒五丈高却道:“胡公的意思是你总得拿东西作抵押。”
    “抵押?”
    五丈高跳将起来,讥笑道:“胡公怎么知道你将来还不还得起?”
    “这...”钱掌柜结巴起来,“我...我现在没什么东西可以抵押了。”
    “有。”
    “什么?”
    “万利钱庄。”
    “什么?!”钱掌柜大吼一声,“万利钱庄是我家祖辈几代人的心血,怎么能做抵押?!”
    五丈高道:“除了万利钱庄,你现在还有什么?”
    钱掌柜脖子上刚刚冒出的青筋又褪了下去,因为他实在想不出他还有什么资产了。
    胖锥子看着钱掌柜,微微一笑道:“我说钱掌柜啊,你可要好好想想,说实话,跟你赌钱实在有趣得很,有趣得很啊...”
    这边胖锥子在笑着,那边钱掌柜却是黑着脸,看着桌子上的银子,一句话不说。
    突然,钱掌柜从凳子上窜了起来,指着胖锥子大骂道:“你竟敢联合这胡老头暗算我!”
    胡柳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年纪,怎么看也不老头,钱掌柜自己倒是快五十,头发早就秃完了,所以才随时随地戴着一顶镶着明珠的帽子。
    所以胖锥子听完不仅不生气,反而又笑了:“钱老板,我们这里好像没有老头子,这里唯一像老头子的好像就是你。”
    钱掌柜喘着粗气道:“你和胡柳合起来骗我的钱!这色子一定有问题!一定有问题...”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五丈高便跳到钱万利身前,左手揪住他的衣领,右手狠狠向他脸上扇了十几巴掌,钱万利哪经得住这种打,杀猪般地嚎叫起来。
    “我叫你臭屁!打你的屁股!狠狠地打!”
    五丈高一边打一边骂,这个五短侏儒看起来小小的个子,出手却厉害得很,活活打到钱万利喊不出一个字。
    “各位看官,我五丈高摇色一向公平得很,谁知这个人竟然坏我名声,不打他不足以泄愤,各位在此做个公正!”
    这话实在说的好得很,在赌桌旁围观的人开始还在嫌他的手狠,现在都在说“该打!”“打得好!”
    钱万利倒在桌子上,那颗缀着明珠的帽子已经被扇飞了,落到人群中不知被谁捡了去,秃头倒映着烛光,比桌上的银子似乎还要亮。
    他的脸已经肿得像在嘴里塞了两个大馒头,鼓鼓囊囊的,大概半个月都说不话来。
    赌场这一闹,外面的人都被惊动了,其中当然有钱万利带来的人。
    赌场内几个大汉不敢轻举妄动,等到外面的人进来时,他们才敢七手八脚地将钱万利抬将起来。
    进来的只有五个人,同样是五个大汉。
    这五名大汉均是胡茬满面,虎眼豹眉,都穿着火红的绸缎褂子,敞着胸,露出圆鼓鼓的胸肌;同质地的黑色裤子,腰间系一根绿色的大腰带,直直地垂到地上,奇怪的是,这五个人竟然都没穿鞋。
    他们足足有一丈高,正常人在他们的面前都显得侏儒一般,更别说身高不及三尺的“五丈高”。
    五丈高虽然站在桌上,但还是比他们矮了一大截,五丈高只觉得面前突然出现一堵土灰色的墙,然后身子就缓缓地飘了起来。
    “你说是他把老板打成这样?”
    中间个子最高,最粗壮的一个大汉用拇指和食指揪着五丈高的衣领,就这样轻轻地把他提了起来,像捏着一只小鸡一样把他提了起来。
    事实上,在他眼里,这个侏儒就是一只没毛的小鸡。
    所以杀他也像杀一只小鸡一样容易。
    “对!蚩尤老大!就是这个小矮子把老板打成这样!”中间一个大汉愤愤道。
    “哦...”
    突然这个被称作“蚩尤”的人一拳将那个大汉打得飞了出去,穿过人群,撞在赌场西侧的墙壁上,然后像滩软泥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老板怎么会养你这种没用的东西...”
    众人都大吃一惊,谁也没想到这个“蚩尤”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被他打一拳几条命估计都没了。
    看着众人惊恐的样子,蚩尤却笑了,满脸的横肉也都在跟着抖动,显得说不出的狰狞。
    他实在很喜欢别人在他面前害怕的样子。
    已经有人想要逃了,可更多人还是选择待在这里,谁都不愿意错过这场好戏。
    蚩尤抖了抖右手,被提着的五丈高也随之晃了晃,奈何他个子太小,无论怎么拳打脚踢都够不着蚩尤半分。
    “接下来就该你了...”
    蚩尤两眼放光,盯着手下的五丈高,似乎想要把他揉碎。
    “你打钱掌柜几巴掌,我就打你几巴掌。”
    五丈高干脆闭上眼睛,对着这张脸,这双大手实在不好过。
    围观的人却睁大了眼睛,他们实在很想看下蚩尤是怎么把这五丈高拍扁的。
    这双大手青筋暴起,皮糙肉厚,而且整整比常人大了一倍,用来扇人再也合适不过了。
    “我...我的脸太小...经...经不起扇...”
    五丈高闭着眼睛,嘴巴里结结巴巴吐出这几个字,之前的神气早已不知去哪里了,现在反倒就像个被阎王训斥的小鬼。
    “那我把你揉扁了再打,哈哈...”
    蚩尤说着就用左手想要握住五丈高,看来他真的要将他揉碎。
    五丈高猛地睁开眼睛,眼前就是缓缓而来的巨手,他朝着胖锥子看去,眼里满是惊恐、乞求。
    可胖锥子还是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似乎全不把五丈高看在眼里。
    有的人已不忍心看下去,这一握必将是鲜血四溅,骨肉粉碎,可怜这五丈高,即成手下魂。
    人群又发出一声惊呼,就在眼皮底下,五丈高突然就好好地骑在了蚩尤的脖子上,手上还拿着蚩尤的绿腰带。
    看起来就像是五丈高骑着蚩尤来到赌场。
    可眨眼之前他还在蚩尤的手上,快要被捏死。
    谁也看不出五丈高到底是怎么到蚩尤脖子上的,大家眼前一闪,蚩尤的手中就空了。
    连五丈高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他现在感觉很舒服,这比骑马实在舒服得多。
    至少他每次都要花半个时辰才能上马,今天不花一丝力气,直接有人送他上去。
    蚩尤愣了一愣,随之大怒,反手一抓,想要把五丈高拽下来。
    可反手朝上又扑了个空,一转头,五丈高已经不在自己的脖子上了。
    回头一看,五丈高正被胖锥子拎在银堆子上坐着,随后胖锥子给他整衣服,边整边道:“你从哪里买来的马?脾气还真爆。”
    他的脸还是笑眯眯地,说话的样子悠悠然,像是跟人拉家常。
    五丈高怔了怔,随即也笑道:“失礼失礼,我这马虽然笨,脾气却还不小,竟然想要打我,看来我是管不了了,还请胖爷帮忙教训教训这个东西。”
    这五丈高实在精明的很,一下子就将这个烫手的山芋抛给胖锥子。
    胖锥子大笑道:“好好,今天我就帮你管教管教这匹野马。”
    蚩尤也仰头大笑,道:“你这身肉如果拍扁了,可以做好多个肉饼。”
    胖锥子伸出舌头在嘴边舔了一圈,道:“其实我也想尝尝。”
    说罢他捏了捏肚皮上白花花的一坨肉,又叹了口气道:“可惜拍不得。”
    蚩尤道:“为何拍不得?”
    胖锥子道:“因为我肉里藏了东西。”
    蚩尤道:“什么东西?”
    胖锥子道:“锥子。”
    蚩尤道:“锥子?”
    胖锥子道:“对,锥子,很尖很尖的锥子。”
    蚩尤睁大眼睛,鼓着嘴巴,像吞了三个鸡蛋。
    随后“哈哈”大笑起来,随行的四个大汉也都大笑起来。
    接着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尖刀,锋利的刀刃闪着寒光,蚩尤只轻轻一剁,一堆银子就被切成两半。
    周围人轻呼,都不知道这人要干什么,他们只知道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好刀。
    蚩尤瞪着胖锥子,左手持刀柄,右手猛地抓住刀刃,“叮”地一声,吹毛即断的刀刃就被生生掰断了,再看他的手,连一道血痕都没有。
    没想到这家伙的手比钢铁利刃还要硬,糊涂老四的锥子又能奈何?
    胖锥子笑道:“看来你的手好像很硬。”
    蚩尤道:“比你的锥子硬一点点。”
    胖锥子道:“哦?”
    蚩尤道:“那我来试试你的锥子有多硬。”
    说罢右手猛得一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胖锥子拍过去,掌声中夹杂着风声,谁都没想到他竟有这一招,大家甚至可以想象到胖锥子被拍成肉饼的样子。
    五丈高只觉得一团黑影压下,似乎九层地狱的恶鬼都倾覆而下,空气中带着数不尽的杀气和血腥气。
    浓浓的杀气,血腥气却是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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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5
    第三章 陈风
    月凉如水。
    柳树摇曳着枝条,在月光下起舞。
    舞蹈虽美,却没有欣赏它的人。
    有心归家,家却不知在何方。
    游子仰望明月思念故乡,固然心酸,但是还有想念;
    若连想念都没有,活着岂非更痛苦?
    无家,哪来的想念?
    不知在月宫独守的嫦娥在想念谁,月宫的寂寞,就像是那棵永远砍不倒的玉桂树,旧伤夜夜变新伤。
    这个人好像也是从月亮上飘下来的。
    一席天蓝色的华服,完美地勾勒出他修长而健壮的躯干;轮廓分明的脸庞在月光下更显得潇洒迷人,即使不看他的外貌,浑身散发的那种逼人的气魄,足以倾倒众生。
    胖锥子似乎看得呆了,不过他盯着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他右手持的一把剑。
    这把剑同样也是天蓝色的,剑鞘没有花纹,没有剑穗,整把剑简简单单,没有多余的颜色和装饰,看起来好像是一把很普通的剑。
    可是胖锥子知道这绝不是一把普通的剑,即使这把剑普通,拿在这个人手里也绝对不会普通。
    因为他感觉到了一股气。
    ——这把剑带来的杀气!
    但胖锥子知道剑是绝对不会自己发出这么强的杀气,而是人。
    眼前这个人好像同他的剑融为一体,所以连同他的剑都有了逼人的杀气。
    而这个人竟然能很好的控制住这种杀气,但剑不会。
    胖锥子隐隐感觉到这是一个很难缠的人。
    甚至比水蛇还要难缠。

    此时正当后半夜,月亮还是高高地挂在天上。
    月色婀娜,月光皎洁。
    花前月下,与相爱的人相拥赏月,岂非浪漫得无以复加?
    可惜这里不仅有花、有月,还有剑。
    有剑,就有血!
    鲜血在月光下又是什么颜色的?

    胖锥子也在想这个问题,他在想:这个人的血是不是也是红的?
    因为这个似乎从月亮而来的人,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有点苍白,苍白得可怕。
    胖锥子不知道的是,有些人天生骨子里是没有血的,他们身体里装的都是一种叫“仇恨”的东西。
    胖锥子当然不知道,因为他通常只给别人带来仇恨。
    胡柳微微笑了一笑,看来他也很满意。
    胖锥子道:“你在笑什么?”
    胡柳道:“我在等着你那条蛇是不是真的能把这头大象给吞了。”
    话没说完,胡柳就看见身前歪歪扭扭立着一个人。
    水蛇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他的身体,来到胖锥子的旁边。
    “你是谁?”
    水蛇的声音是在颤抖的,好像他在雪水中泡了一天一夜,冻得浑身发抖。
    蓝衣人道:“我不是谁,我是人。”
    水蛇道:“做人有什么好?还不如做一条蛇。”
    蓝衣人道:“做人至少比做蛇要好一点,人经常能吃到蛇肉。”
    水蛇“嘿嘿”笑了一声,道:“蛇也经常能吃到人肉...”
    蓝衣人道:“我的肉并不好吃。”
    水蛇给人的感觉是冰冷的,可这个蓝衣人的感觉不仅仅是表面上这般冰冷,好像他的肌肉、血液、骨骼、骨髓都是冰的,这个人好像就是用冰做的。
    水蛇这时也感到了一股极强的寒意。
    他发现蓝衣人一双黝黑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
    除了寒意,一股强烈恐惧也在他身上蔓延,好像他真的变成了一条正在被人拎着送去冷冻、宰杀的蛇。
    水蛇讨厌这种恐惧感,上一次他有了这种恐惧感还是七年前,与“六扇门”神捕欧阳金对峙时,经过三天三夜的鏖战,最后终于把他杀死,然后碎尸。
    七年。
    水蛇原本冰冷的血液似乎开始沸腾了,他憎恨这种感觉,但也享受这种感觉。
    这种面临死亡的感觉,恐惧、憎恶、兴奋...刺激。
    此时他离蓝衣人只有三尺的距离,他只要一出手就可以瞬间杀死蓝衣人。
    所以他身子向后扭了扭,俯身,盯着蓝衣人。
    ——蛇在进攻前也是这样的。
    突然,水蛇猛地向前扑去,伸出右手想要抓那蓝衣人的面门,一般人不知道的是,在水蛇那五根苍白细长的手指尖,套着五根同样细长的银针,银针上沾满了剧毒,无论是谁,只要被划破一点皮,半个时辰之内,就会骨肉尽销,化成一滩脓血。
    银针在月光下闪动着慑人的光芒,这光芒直刺蓝衣人!
    水蛇的右手离蓝衣人还有三寸的时候,蓝衣人左手伸出食中两根手指,像胖锥子对付蚩尤那样,侧身、移步,就这么轻轻地夹住了水蛇的手腕。
    这一连串的动作是那么优美,那么轻,好像清风拂过一般。
    清风虽轻,却蕴含着摧天撼地的力量。
    所以水蛇只感觉右手腕出现一股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几乎快要使他的手腕被拗断;但他看到的仅仅是两根手指,就这么在他手腕上轻轻一夹!
    蓝衣人又轻轻转了转左手食中两指,水蛇全身的关节就被钳制住了,要是一般人绝对动不了。
    可他是水蛇,在同一时间,水蛇忽然以一种无法相信的角度出手——他的左手竟从身体的另一侧冲过来,再一次直刺蓝衣人的面门。
    蓝衣人此时左手钳制着水蛇的右手,他的右手正握着那把天蓝色的长剑。
    就是说,他已经没有手能够接着一招了。
    水蛇冷笑一声,本以为得手的时候,突然蓝衣人倒转右手中的长剑,剑柄在上,剑身朝上,斜上方穿过自己的左手,格挡住了水蛇的利爪。
    蓝衣人冷笑道:“蛇什么时候有手了?”
    水蛇沉声道:“人吃多了,蛇也会长出手!”
    说罢又是银光一闪,这水蛇竟从嘴里吐出了几根银针,此时水蛇与那蓝衣人的面门相距不到三寸,这么短的距离,出其不意的银针,蓝衣人怎能躲过!
    几乎眨眼间银针就来到了蓝衣人面前。这蓝衣人反应极快,他没有闪躲,只是轻轻吹了一口气。
    就这么轻轻的一口气,几根银针竟在空中停住,然后“叮”的几声齐刷刷掉在地上。
    这一招谁也没有想到,谁也没有用过,因为根本不会有人想到小小的银针竟能从嘴里发出来,所以死在水蛇这一招下的人不计其数。
    这蓝衣人是第一个躲过这种暗器的人。
    不是躲过,是摧毁。
    蓝衣人不仅摧毁掉了这种暗器,也摧毁掉了水蛇的斗志。
    这一招不仅水蛇暗自吃了一惊,旁边的胖锥子也没有想到。
    这人到底什么来路?
    水蛇哼了一声,被夹住的右手手腕竟又翻转过来,从另一面反抓蓝衣人的手腕。
    这水蛇好像全身都没有骨头,能以任何角度来攻击人。
    这也是他最可怕的地方。
    蓝衣人见此,右手向后一挥。
    水蛇就感觉一股内力冲向自己手掌,将自己震飞了出去。
    未等落地,“唰”的一声,一条灰黑色的长鞭从水蛇袖中飞出,这条长鞭也像蛇一般向蓝衣人咬去。
    蓝衣人右脚往地上轻轻一蹬,人就飘到了空中,那条长鞭从脚下飞过缠住了六角亭那漆红的石柱。
    水蛇借此之力稳住身子,落地。
    水蛇落地之时,蓝衣人正到了空中,旧力已消、未增新力的时候,这时蓝衣人全身都是空门。水蛇抓住机会,一抖长鞭,鞭梢向空中的蓝衣人卷去。
    蓝衣人见此,翻了一个身,右脚点了石柱借力,想要远离这长鞭,可这长鞭竟像长了眼睛一样,又向着黑衣人的方向飞去。
    长鞭眼看就要碰上这蓝衣人,水蛇甚至能够听到鞭上银针刺入蓝衣人体内时的呻吟。
    鞭上也有银针,只是一般人也看不到罢了。
    等你看到的时候,就是你中毒化骨的时候。
    这时,银光一闪。
    并不是鞭子上的银针发出的光芒。
    剑光!
    蓝衣人终于拔出了他的剑!
    银白色的长剑在月光下更显得慑人心魄,剑气四射。
    在这种光芒下,那些银针显得无比的黯淡,这些银针的主人水蛇也显得更加萎靡。
    这柄剑也像是有了生命一样,成为了一件神器。
    这人此时也像是神一般,在无瑕的月光下挥动着长剑,就像是天神下界斩除一切妖魔鬼怪。
    所以水蛇的长鞭立时断作无数截,像之前的银针一样,齐刷刷落在地上。
    蓝衣人轻轻地落在水蛇面前,水蛇早已浑身瘫软,跪在地上。
    “我不杀你,但你要自断筋脉,归隐山林,再也不许害人。”
    水蛇跪在地上,浑身的血液已经变得冰冷,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对手。
    毒蛇终于碰到了可以制服他的猎人。
    水蛇颤声道:“好好...自断筋脉...我自己下不了手,你来!”
    蓝衣人静默了一会儿,又拔出那柄剑,朝着水蛇的左手刺去。
    就在这时,水蛇已迎着剑冲了上去,利剑瞬时就刺穿水蛇的左肩,快要到剑柄时,水蛇用力挣脱长剑,霎时就缠住了蓝衣人。
    这一变化来得太快,太急,连蓝衣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水蛇就已经缠住了蓝衣人。
    长剑上留下了水蛇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了石板地上。
    这血在月光下,看起来竟是绿色的。
    水蛇对蓝衣人耳语道:“我的血里面都是毒,只要你敢用剑砍伤我,碰到了我的血,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你。”
    这话声音虽然小,但是胡柳却听得真真切切的,他之前一直坐在凳上,面色平静地看这场争斗。
    现在他的脸色也变了。
    胖锥子之前的脸色一直不好看,这时终于露出了笑容,脸上的肥肉又开始抖动。
    蓝衣人却还是面无表情,只是冷冷道:“为什么人都想死,不想活呢?”
    水蛇道:“我是蛇,我不是人,连我的血都是绿色的。”
    蓝衣人道:“可惜这么一条蛇实在笨得很。”
    水蛇道:“吃人之后总会要变得聪明些。”
    蓝衣人道:“你要吃我?”
    水蛇道:“先吃你,再吃他。”
    “他”自然指的是胡柳。
    蓝衣人道:“可惜你连我都吃不掉。”
    水蛇“嘿嘿”笑道:“那我试试。”
    说罢,水蛇就朝着蓝衣人颈后咬去。
    脖颈本就是人类最薄弱的部位之一,这一咬,连神仙恐怕也受不了。
    就在水蛇触碰到蓝衣人皮肤的时候,他感到身体同蓝衣人接触的地方有一股力量源源不断向体内扩发,眨眼间,水蛇就感到全身无比灼热,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在燃烧,五脏六腑也似已剧烈燃烧起来,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团火!
    这时又有一股力量生出,水蛇只感觉像有无数只手在撕扯着他的身体,他再也支持不住,于是像麻袋一样飞上天,又像麻袋一样落在了地上。
    水蛇只看到剑光又一闪,手脚一疼,然后蓝衣人就站在了自己面前。
    “我已经挑断了你的手筋脚筋。”
    水蛇想站起来,可是双手双脚却使不上力气。
    “现在的你连一个没练过武功的人都打不过。”
    水蛇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
    蓝衣人又道:“我已经点了你后脑的穴道,你的嘴再也不能用力,也就是说,你的嘴也不能发暗器了。”
    水蛇的两眼在月光下变得朦胧起来,他在流泪。
    他是痛得流泪,还是恨得流泪?
    这些年他杀了无数的人,当他们躺在他的脚下时,他们是否也像他这样会流泪?
    蓝衣人冷冷地看着他,道:“要是你以后再敢害一个人,我就叫你连蛇也做不成。”
    水蛇比之前还要像一条蛇,全身软摊摊地伏在地上,今晚过后,他是宁愿做人,还是做蛇?
    说完蓝衣人走到胡柳跟前,轻声道:“你没事吧?”
    胡柳长呼一口气,笑道:“我当然没事,只怕这位胖先生有事。”
    蓝衣人转身走到胖锥子面前,道:“你有事?”
    胖锥子早已变了脸色,满脸的肥肉似也僵住了,讷讷道:“没...没事。”
    蓝衣人道:“没事你为何要拿出一条蛇?”
    胖锥子瞟了胡柳一眼,立时变脸笑道:“在下跟胡先生闹着玩儿...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蓝衣人冷冷道:“下次莫要再玩这种游戏。”
    胖锥子点头道:“是,是。”
    蓝衣人道:“我叫陈风。”
    胖锥子马上拱手作揖道:“陈公子武功盖世,不知出自何门何派?”
    陈风道:“无门无派。”
    胖锥子道:“原来是自成一派,自学成才,英雄英雄!”
    陈风道:“我不是英雄,我只想找一个人。”
    胖锥子道:“人在我这里?”
    陈风道:“人不在你这里,可你知道人在何处。”
    胖锥子道:“这话...从何说起?”
    陈风道:“你有天下最灵通的消息网,遍及江南水北,五洲四海,无论要找谁,不消一个时辰,便可将那人的姓名、地址、生活情况统统查出来。”
    胖锥子顿了一会儿,拍手道:“好,果然英雄出少年,我已退隐多年,竟然还能有人记得我。”
    陈风道:“不是我记得你,是胡先生记得你。”
    胖锥子向胡柳笑了一笑,胡柳仍是闭着眼睛,理也不理。
    有了陈风,这里已经没有人能够伤他了。
    陈风道:“我知道你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来落花镇豪赌十天十夜,所以我找到他,来到这里。”
    胖锥子道:“你要找的是谁?”
    陈风眼中也起了一层朦胧,往事像青烟一般浮上他的眼前。
    过了很久,才一字一句道:“糊涂老四!”
    天下什么名的都有,竟然有人叫“糊涂老四”,这个名字实在可笑极了。
    可是陈风却没有一点笑意,胖锥子也似乎大吃一惊。
    “你——说的可是昔年的江湖七子之一?”
    陈风道:“只有找到糊涂老四,才能找到封啸天。”
    “你找他做什么?”
    “杀他。”
    “糊涂老四又怎么见过封啸天?”
    陈风道:“当年江南七子决斗封啸天,最后将其击败,封啸天的结果却无人可知,据说糊涂老四是最后一个走的,所以他知道封啸天到底是死是活。”
    胖锥子道:“他死了。”
    陈风目光闪动,沉声道:“他是怎么死的?”
    胖锥子道:“据说他和妻子力竭之后,跳崖身亡。”
    陈风静默了一会儿,突然盯着他一字一句道:“这本是他们七人才知道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陈风的眼睛也像把锥子,直勾勾地扎到胖锥子心里。
    胖锥子显得没有乱,讷讷道:“我本来就有天下最灵通的消息网——这可是你说的。”
    陈风道:“‘胖锥子’的名号就是说无论掩盖多么好的消息,他都能像锥子一样把他锥破。”
    胖锥子脸上似乎有得意之色,奉承话的确什么时候都有用。
    陈风道:“封啸天虽然死了,可他却还有一个儿子,他儿子现在在哪里。”
    胖锥子道:“你怎么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
    陈风道:“你是锥子,我却还有一柄剑,也能刺探到消息。”
    胖锥子不禁又低头看了看那柄剑,剑已入鞘,可剑气犹在。
    剑气依旧逼人,胖锥子感觉好像这柄剑就悬在自己头顶,随时就能把他的头颅斩下。
    “你在看我的剑?”
    陈风似乎发现了胖锥子的异常,冷冷道:“这柄剑只杀该杀之人。”
    “何人该杀?”
    “封啸天之子。”
    “我一定帮你找到他。”
    陈风看了看胡柳,胡柳已经睁开眼睛,一句话不说走出六角亭。
    “我就在这里等着,直到你把封啸天之子找到。”

    清晨,薄雾未散,空气中充满潮湿的水汽。
    这其中还有浓浓的泥土、花草混合的清香。
    花园里经常都有这几种气味。
    陈风坐在昨晚的六角亭中,不知在想些什么。
    胖锥子让他住在这个花园里,一有消息就会来通知他。
    他已经换了一身白色的绸缎衣服,穿着舒适,裁剪合身。
    胖锥子用的都是高档货,他觉得这才是显示一个人高贵身份与气质的物品。
    可惜他不知道,貂皮大衣穿在乞丐身上,别人看起来还是个邋里邋遢的乞丐;破旧烂衣穿在斯文书生身上,却还是一看就知道是个儒雅书生。
    衣服同脸庞一样,只是一层皮,重点是看你皮囊里面装的是什么。
    可惜现在人早已不管自己皮囊里是垃圾还是宝贝,只要这层皮长得好,就算里面装的是大粪,只要在这层皮上涂点香水,还是有无数的人把自己的脸往上贴。
    这时,又一股浓烈的掺杂着名贵胭脂与香囊的味道传了过来。
    陈风很不喜欢这种味道,于是情不自禁地皱起了眉头。
    他还是个年轻人,他皱起眉头的样子实在很好看,所以那个女人来了之后一直盯着他的眉毛看。
    这个女人还是身着一件艳红的纱衣,不过式样与那天在赌场里的不一样,不同之处就在于纱衣更红了,也更薄了。
    红色的纱衣衬得她的皮肤更白,白嫩的脸蛋,白嫩的双手。
    嫩得好像能掐出水来。
    她实在是一个能迷死男人的女人。
    在她身旁还跟着一个小丫头,梳着两条辫子,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可爱中透着机灵劲儿。
    “公子在想什么呢?”
    她的声音说不出地娇媚,像是把人丢在蜜糖里泡化掉,事实上,至少有七八九十个人在听她说了第一句话之后就已经浑身发软,站都站不起来了。
    可陈风还是冷着脸,不知在看着花园里哪一朵花。
    “公子难道是哑巴?”
    她见陈风不说话,甚至连看都不看她一眼,不由得有些恼怒,于是上前一步没好气地嚷了一句。
    自从跟了胖锥子,没有人敢这么样对她,这个年轻人是第一个。
    “我嘴巴没毛病,姑娘的眼睛却好像有毛病。”
    “我的眼睛没毛病。”
    “既然没毛病,姑娘为何一直盯着我看?”
    这个红衣服的女人才知道原来他早已发现了。
    “我喜欢看英俊潇洒的男人,就像你喜欢看年轻漂亮的女人。”
    “我不英俊,也不潇洒。”
    “可我却是个美人。”
    “美人?”
    陈风好像想到了什么,他这才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又迅速将目光转向别处。
    “在我心里,天下只有一个美人。”
    这是陈风说的最后一句话,随后他就从六角亭另一个出口离开了,只留下这个红衣服的女人和她的丫头。
    “这真是一个怪人。”
    小丫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嘟囔道。
    这女人却没有说话,因为她看到这个年轻人转身时,明亮的眼里突然变得黯淡了。

    夜,静夜。
    这实在是一个好地方,在嘈杂的城里能找到这么一个安静的地方的确不容易,这需要许多许多的银子。
    幸好胖锥子银子多,所以找到了这么一个带着后花园的如此静谧的一个地方。
    陈风呆在胖锥子早已为他准备好的房间里,宽大敞亮,十几根有人小臂粗细的蜡烛点在房间各个角落,灯火通明,却一点不影响人的行动;紫檀木桌椅,上面摆了一套墨宝,两边是可活动的雕花大窗户,打开就可以看到花园。整个房间布置得清幽典雅,连空气中都是淡淡的香味。
    不知是花香,还是香炉中的焚香?
    陈风正在用一块丝巾细细擦着他的剑,他对剑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有时间、有条件就会擦一擦。
    每擦一次剑,他心里的记忆便会重一分,他以这样的方式来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的使命。
    人生也是如此,当你在忙碌中空闲下来时,不妨找个时间好好审视你的人生。
    有些人走远了,便忘了自己为什么出发;
    有些人走长了,便渐渐迷失,成为一个自己曾经讨厌的那种人。
    所以,记得要勤擦拭,不要让你的人生落满灰尘和瑕疵。
    长剑被一遍又一遍地擦拭,在烛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的闪耀,光泽中透露着不凡。
    不凡的剑,不凡的人。
    这时,“吱”地一声门开了,一片婀娜的倩影出现在门口。

    第四章《糊涂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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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7
    第五章 五万两银子的一把剑
    这是落花城中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茶馆、酒楼、饭馆、绸缎店、裁缝店、赌场、妓院...吃喝玩乐儿,应有尽有。
    所以不管是贩子走夫,还是达官贵人,或者浪子游侠,亦或是商人大盗,都会在这里出现,因为他们绝对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服务。
    如果你想要找一个人的话,最好的地方也就是这里。
    因为这里通常会有一些人缘特别好,吃得特别开的人。
    这条街叫“落花街”,名副其实,满地落花。
    陈风正在一个酒馆的一个偏僻小角落里喝着酒。
    “这金蛇软剑是糊涂老四的无疑,据说当年他用自己一半黄金和江湖七子另一人换了这柄宝剑。”
    “为什么?”
    “因为他不想做一个有命挣钱,却没命花的人。”
    “岂非许多人到死时都在守着万贯家财。”
    “所以他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贪婪者都是让金钱为自己服务,而不是做金钱的奴隶。”
    “所以找到这柄剑的主人就能找到糊涂老四。”
    这是一个时辰前胖锥子同他的谈话,于是陈风来到落花街,要找到糊涂老四。
    可——怎么找?
    茶馆门口这时出现一个小矮个,身穿青色长衣,头小,眼睛却非常大,几乎占了整张脸的二分之一,最让人不解的是,他从进门开始就一直瞪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人长了一对牛眼睛。
    要是眼睛能杀人的话,他这双眼睛早已瞪死几百个人了。
    可到了陈风面前,小矮个原本不好看的脸色舒缓下来,立马转成笑眯眯的样子,一双大眼睛配着满嘴黄牙,变得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陈风放下茶杯,轻轻说了一个字。
    “坐。”
    小矮个搓着手乖乖在陈风对面坐着,好像显得很紧张的样子。
    陈风道:“胖锥子应该跟你说过我吧?”
    小矮个连忙笑道:“是是是,胖爷跟我说了,我现在随您调遣,您叫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您叫我往南我绝不会往北...”
    “这把剑你看值多少银子。”
    小矮个还想继续说,被陈风硬生生打断了。
    陈风拿出那把金蛇软剑放在桌上,此时这柄剑看起来并没有和其他剑有何不同,反而过于轻薄而显得脆、钝。
    金子只有在光下才会发光,宝剑只有在能够驾驭它的人手中才会与众不同。
    显然小矮个不是这个合适的人。
    所以他挠挠脑袋,睁着一双大眼睛道:“这剑...恐怕不太值钱。”
    陈风道:“不值钱是多少钱?”
    小矮个结巴道:“大概...值几两银子...”
    陈风瞟了瞟摆在桌上的剑,道:“几两是多少两?”
    小矮个道:“五两,最多五两。”
    陈风道:“那你就帮我把这柄剑卖出去,不过价格要改一改,再高一点。”
    小矮个道:“这个您放心,我能把这柄剑卖到十两。”
    陈风道:“不用卖到十两。”
    小矮个道:“那卖几两?”
    陈风道:“卖五万两。”
    小矮个一听差点把眼珠子都给吓出来,用五万两银子买这把破剑?!
    可是他看着陈风的表情又不像在说笑,他依旧在淡淡喝着茶,好像五万两银子能从茶杯里蹦出来一样。
    小矮个又挠挠脑袋,他实在不知谁会花五万两买这把破剑。
    “你头很痒?”
    “没...没有...”
    “那你为什么总是在挠头?”
    “我看能不能把那五万两给挠出来。”
    这实在是一个不好笑的笑话,所以陈风盯着他,冷冷地目光像针一样刺着小矮个的屁股。
    他再也坐不住了。
    “放心,会有人买的。”
    “真的?”
    “到时无论价格多高,都会买的。”
    小矮个抱着那柄金蛇软剑半信半疑地出了茶馆,陈风看着他那走路一颠一颠的背影,又微微一笑。

    “大家伙看看啊!大家伙瞧瞧啊!著名冶剑大师乌先生得意之作,是一位武林高人在临终前托付于我,希望能给这柄剑找一个配得上它的主人!所以我今日摆下这场子,就是希望能够呢替它找一个归处,不知哪位有能力抱得名剑归?!瞧一瞧看一看了啊!”
    小矮个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块白布,再用鲜艳的红色写上“名剑求主,能者得之”八个大字,在落花街中心显得更加显眼。
    在一圈又一圈围观者的中心,金蛇软剑正摆在一个形状古朴、高高的檀木架上,前面摆着一个香炉,炉上烧着三根香,似乎是在供着这柄剑。
    小矮个正站在檀木架的旁边,由于围观的人太多,远远只看得见檀木架和金蛇软剑,小矮个已经被人海淹没了。
    虽然如此,他的声音却仍能在百步之外听得清清楚楚。
    做生意就要会吆喝,嗓门大。
    这小矮个此时已是满面红光,喝道:“基本上来这儿的人都认识我万五千,从我手中流出的好东西可谓是数不胜数,今儿个我又为大家带来一件好东西。”
    万三千是百年前有名的商人巨富,据说连皇帝老儿没钱用的时候都要向他借,是真正的富可敌国。
    这小矮个自称“万五千”,想必想要超过万三千,口气倒还真不小。
    可做生意的不把名号打响一点,有谁记得住你?有谁买你的东西?
    万五千是个会做生意的人。
    “万小千,你说这是冶剑大师乌先生的作品,可有证据?”
    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话。
    “哼,现在叫我万小千,改日就叫万五千!”
    万五千撇了撇嘴,又继续道:“这是一位武林高手托付给我的,那还有假?”
    “我们要看证据。”
    “什么证据不证据?告诉你们,真正的宝剑是看不出谁冶炼的。”
    “为什么啊?”
    “宝剑是谁用的啊?”
    万五千眯着眼睛,像在讲故事一样。
    “当然是高手用的了。”
    “对啊!高手相争,必有死伤,你想啊,要是让死伤的那一方知道让他们受伤的是什么兵器,出自谁的手笔,岂非会有人来寻仇?”
    “你们想当初荆轲刺秦王,要是秦王知道是徐夫人造了利剑让荆轲行刺他,徐夫人徐大师不得灭九族嘛!”
    万三千面不改色,一字一句道。
    这番话当真说得有理有据,只把那些看客听得一愣一愣。
    随即人群中又是一阵嚷嚷,有很多人都在点头。
    万三千暗暗叹了一口气,心想总算把他们给唬住了。
    其实这话说得毫无道理,不管杀人还是被杀,刀剑只是作为一种被人利用的工具而已,我可以用你的剑杀你自己,也可以用你的剑杀我,这完全取决于工具的使用者,并不能怪到兵器头上。
    “相信你们也知道,这柄剑虽然貌不惊人,但是越金贵的剑看起来越是普通,就像默默无名的却往往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只因他们不愿展露过多,而是深藏功名。这柄剑也是如此。”
    “你那上面写的‘能者得之’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要我们打一场?”
    人群中又有人问道。
    万三千搓了搓手,咳了咳道:“我们江湖中人向来讲究‘以和为贵’,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动武难免伤了和气,所以这次是出价高者得之。”
    人群中又是一阵骚动,又有声音传道:“既是宝剑,怎会以金钱作价?”
    万三千不紧不慢道:“并非是在下贪财,而是武林高手临终前将这柄当世利器托付于我,让我帮它寻个好主人。这剑每日需早中晚三次用上好的精油擦之,然后不间断地供香,以保证此剑中所含的灵气,我自知供养不起,所以才想找能者供之。”
    此语一出,众人又是一片哗然。
    将这剑带回家中,岂非比十个姑奶奶在家还要让人操心?
    又有人问了:“你说这剑多少银子?”
    万五千这时眼中才射出精光,悠悠道:“一口价,五万两!”
    刚刚一片“哗”的声音此时变成了“嘘”声,谁也没听说过一把剑要五万两银子。
    大家都觉得与其买这柄剑,不如买十个姑奶奶回家,至少是个姑奶奶不用五万两银子,不用每天擦三次,不用在台上供着。
    已经有人开始走了。
    万五千此时脸上还是一副自得其乐的表情,心里却也是像几百只猫在挠他一样,他做了那么多年的生意,从未听过这等生意,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价钱开得太高,更别说别人了。
    人越散越多,转眼间已经走了一半人,还有一半在等着看万五千怎么把这剑卖出去。
    万五千说不出话来,只是呆呆地站在地上,他也不知该做什么,能编的话都已经编完。
    他开始出冷汗了。
    “我出五万两买这把剑!”
    一个珠光宝气,衣着华贵的中年人从人群中挤出,大声道。
    顿时那些没来得及走的人又挤了回来,他们实在想见见是哪个大傻瓜愿意买这把剑。
    这个人满脸的得意之色,见人们目露奇色,小声议论,还以为都在夸他呢,其实看客们心里都在笑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笨蛋。
    万五千心里一惊,还真的让陈公子给说中了,同时也在暗喜,如果是真的话,陈公子所说的无论出多高的价格他也会买,岂不是真的?
    万五千不断抑制住自己内心的狂喜,面露难色道:“只是...现在价格提了一点。”
    “多少?”
    “现在是十万两。”
    这话一出,连万五千都觉得自己手太黑,这价格整整提高了一倍。
    周围突然静了下来,大家都在看这人怎么收场。
    这中年人显然也被吓到了,十万两对谁来说都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他低着头,目光却对旁边瞟了一瞟,不知在看什么。
    “好,十万两就十万两!”
    说着一沓银票飞出来落在地上,中年人拿起剑就走。
    四周“哎呦”一声,不知大家是在笑话这中年人傻,还是嫉妒万五千一下子白白得了十万两银子。
    甚至旁边有四五个女人已经向他抛了几百个媚眼。
    平时这些女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这就是银子的魔力,万五千懂得很,这些女人也懂得很。
    在她们心中,银子才是自己的最爱,只要给她们银子,叫她们去伺候一条狗都乐意。
    要是没银子,她们就会把你当做一条狗,又臭又穷的癞皮狗。
    银子让狗变成人,让人变成狗。
    这到底是谁的悲哀?
    万五千也感觉自己一下子飞到天上,有飘飘欲仙的感觉了。
    那感觉简直比中了状元,在金碧辉煌的大殿吃着琼浆玉露还要舒服。
    可惜他还要把这笔钱拿一半给陈风,还要抽出一些孝敬胖锥子,想到这里他就想哭。
    人群已经散了,万五千还是待在原地,他实在挪不开步子,这叠厚厚的银票简直比他的亲爹亲娘还要亲,他宁愿割了自己一块肉。
    跑是绝对跑不掉的,这么大一笔账,即使陈风不追究,胖锥子肯定要追他到天涯海角。
    逃也不是,回也不是,这十万两银子此时竟然让他产生了苦恼。
    钱能多得让人烦,这事万五千以前想都没想过。
    这时忽然有人在背后拍了拍他,一回头背后却没人,转过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陈风已经站在他面前了。
    陈风还是穿着他那身水蓝色的衣裳,手拿一柄用粗布包起来的剑。
    万五千被吓一跳,现在他的胆子比三岁的小孩子大不了多少。
    无论谁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将十万两银票揣到怀里,那人胆子都不会太大。
    “万五千这个名字取得不错,你真的有可能超过万三千。”
    陈风一点恼怒之意都没,竟然在笑眯眯地看着他。
    看惯了陈风冷冷的表情,这下让万五千摸不着头脑,他颤声道:“陈...陈公子,小人正想回茶馆给您交...交代呢...”
    陈风盯着他那双大眼睛,微微一笑道:“我可没说要你给我交代。”
    陈风冷起脸来的确有股慑人的风采,不过笑起来却显得更亲切,可以说更迷人。
    至少万五千不再那么害怕紧张了。
    “陈公子...您的意思是...”
    陈风道:“我原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没想到这下变笨了。”
    万三千道:“您是说这五...十万两银子归我了?”
    他本来想说五万两,但在陈风面前时不敢撒谎。
    陈风笑道:“五万两银子你叫成了两倍,你太会做生意了。”
    万三千这才长叹一口气,也点头笑道:“我是想多挣些银子给您花花。”
    陈风道:“你做得很好,这钱我却不会要。”
    万三千睁大眼睛,好像不敢相信,讷讷道:“真...真的?”
    陈风点点头,又缓缓道:“不过这十万两你要拿出五万两,给那些吃不起饭的老百姓,让他们的孩子能够上学;再拿出一万两存进胡氏钱庄,剩下的四万两你自己拿去好好做生意。”
    万三千头点得像打鼓一样,陈风说什么不知听没听见。
    陈风道:“记住,切莫贪财,本分做生意。”
    接着又道:“记住,一定要将钱存入钱庄,我可不想明天早上起床发现已经没钱喝酒。”
    万三千低着头说了几声“是是”,抬起头来,发现陈风早已不知去向。
    “来无影去无踪?”
    万三千庆幸刚才自己没有跑,莫说胖锥子,只怕跑不出几步就要被陈风抓住。
    他看过无数人施展功夫,却未看过如此高的轻功。
    “这人到底是谁?”

    陈风跟在那个花了十万两银子买下金蛇软剑的中年人后面,当然那人一点也没有发现,要问轻功,只怕这世上还没人比得上他。
    所以那个中年人一直走,没有察觉异样。
    不知怎么,他竟然走进一间铁匠铺,在一间锅炉后不知说着什么,陈风的视线被挡住了,只看得见他的头。
    随即那个中年人摇摇头,手又拿着剑离开了铁匠铺,继续朝前走。
    陈风看了看,又继续跟上前去。

    铁匠铺。
    “乒乒乓乓”打铁的声音盖住了一个人的大笑。
    一个枯瘦黝黑,眼窝深陷,看起来好像三天没吃饭,约莫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在哈哈大笑,手里拿着一柄金蛇软剑,仔细地抚摸着剑身,灰黑的眼睛里发着光。
    立时他就拿出一块布包着剑身,从铁匠铺的小门出去,朝着与陈风相反的方向,施展轻功。
    这个瘦得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上天的中年人,轻功竟然还不错,两脚轻轻一点,便飞出有数十丈远,远远地看,倒真像一阵风把他吹起来的。
    他将金蛇软剑用布包好,系在背上,看着脚下的杨柳村舍,虽然秋风已有寒意。
    糊涂老四还是觉得愉快极了。
    美人已到手,现在连自己的金蛇软剑也回来了,金屋美人,有酒盈樽,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愉快的呢。
    不到半个时辰,他已经到了落花城外的一个小镇子,小镇子某一个偏僻的小角落都有一栋小屋子。
    这栋小屋子看起来四四方方和街上其他屋子没有什么不同,但只要你推开大门,穿过大厅,来到一个小房间,再推开房间内的一扇小门,就会发现他比世上任何一栋屋子都要不同。
    因为这扇小门里是一个大屋子,地上铺着厚厚的羊绒毯,堆满了金银珠宝,空处有一张桌子,桌上也堆满了美味佳肴,好酒好肉,光这个还不够,桌旁正坐着一位穿着艳红纱衣的绝色女子,媚眼如丝,正在娇滴滴地看着糊涂老四。
    糊涂老四好像真的变得糊涂了一样,那把价值五万两的金蛇软剑就这样被他随随便便抛到一边,脱下鞋子,就往桌前扑。
    美人,美酒,美食,还有一大堆金闪闪的黄金珠宝,恐怕谁都会变得糊涂。
    “你回来了...”
    如玉勾着糊涂老四的脖子,坐在他的腿上,一阵阵女人身上特有的清香往糊涂老四的鼻子里钻,他简直恨不得在多长三四个鼻子,好好闻个够。
    “哎呀,我又不是香囊,你老是闻我干嘛...”
    如玉娇嗔着,轻轻敲打他的胸膛。
    糊涂老四眼里又发出另外一种光,像是一头饿狼看到一只鲜嫩肥美的小肥羊。
    “我呆会儿就把你吃了...”
    糊涂老四色眼迷离,嘴巴咧得快要到耳朵根了。
    “看你从外面回来,这么辛苦,赏你一杯酒。”
    说着如玉就端起一杯刚刚从酒壶里倒出的酒,用一双柔若无骨的玉手送到糊涂老四嘴边。
    “哎,这杯酒我应该先敬你,有这么好的美人儿陪我,可要好好供着,来来,这杯酒我先喂你。”
    说着就从如玉手中接过这杯酒,送到如玉嘴边。
    “我...我...”
    如玉脸色突然变得很奇怪,“我月子来了...不能喝酒...”
    “没事,就一杯,来来来。”
    如玉半推半就地把嘴唇凑到酒杯旁,闭上眼,正准备喝下。
    这时“吱”地一声,那扇关得严严实实的小门自己就开了,然后从小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一个穿着水蓝色长衫,长得很好看的年轻人,手拿一柄用布包着的剑,嘴边竟还带着一抹坏笑。
    “没想到这里别有洞天...”
    陈风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糊涂老四和如玉,笑道:“美人,美酒,还有这么多银子,要是我从那又脏又乱的铁匠铺出来,又吹了半个时辰冷风,我也会迫不及待要来这里喝杯酒。”
    说着他竟然在糊涂老四对面坐了下来,悠悠道:“既然这位美人不能喝酒,这杯好酒也就不要浪费,干脆送给我喝。”
    说罢他也没管别人同没同意,直接从糊涂老四手中夺下酒杯,一口喝了下去。
    如玉一脸紧张之色,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陈风咂咂嘴道:“好酒!果然好酒!”
    又道:“能不能再来一杯?”
    糊涂老四怔了怔,笑道:“好好,再来一杯!”
    一杯酒下肚,糊涂老四问道:“味道如何?”
    陈风道:“简直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糊涂老四眯着眼睛,不知在想着什么好事。
    “你能告诉我,这酒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么?”
    糊涂老四笑道:“只是普通的酒,只不过多加了一点东西而已。”
    陈风道:“多加了一点东西?”
    糊涂老四道:“只不过多加了一点迷药而已。”
    立时如玉的脸色变得煞白,笑容好像被冻住一样,“咚”的一声坐在地上,眼中的那团火熄灭了,变得黯淡无神。
    ——如果这杯有迷药的酒被糊涂老四喝了,只要他被迷倒了,她就可以顺利逃走。
    ——而这杯酒却被陈风喝了,这样不仅她逃不了,陈风也有可能死在他的手里。
    糊涂老四晃了晃酒壶,悠然道:“还没有感觉吗?”
    “我早已怀疑酒中有迷药,所以才让她先喝一杯,不过你既然来了,就让你先试酒。”
    说着糊涂老四看了如玉一眼,嘴角往上扬了扬。
    他是在讥笑如玉的幼稚,还是很佩服自己的眼力?
    可陈风竟然还在微笑着,没有一点惊诧之意。
    “你好像一点也不慌张。”
    “我为什么要慌张?”
    “你不怕我杀你吗?”
    “你不会杀我的。”
    “哦?为什么我不会杀你?”
    “因为我要找你问一件事。”
    陈风挺了挺身子,微笑的嘴唇忽然收敛,脸色冷了下来,一字一句道:“封啸天的儿子现在在哪里?”
    糊涂老四突然打了个激灵,像是有人从背后把一块寒冰塞进他的衣服里面。
    “你知道他有个儿子?!”
    “有很多事情我都知道。”
    “你...找他做什么?”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不是个爱听人秘密的事情,不过这件事你一定要告诉我为什么?”
    “如果我要杀他呢?”
    糊涂老四忽然松了一口气,像是肩上的包袱一下子放了下来。
    ——这年轻人如果找封啸天的儿子是为了联合,找“江湖七子”报封家大仇,的确是个麻烦。
    “你不用怀疑我是来找你报仇的,我跟你没仇。”
    陈风的声音冷得像冰,糊涂老四一开始的确有种寒冰刺着后背的感觉,不过这块冰已经化了,被糊涂老四的迷药化成一碗水。
    “即使你真的是找我报仇的,你现在又能奈何?”
    糊涂老四摇摇头,轻轻叹了一口气,目中似有遗憾之色。
    陈风道:“你的确应该叹气的。”
    糊涂老四道:“你中了我的毒药还没死,算你运气好,这次你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
    陈风道:“好像我的运气一直很好。”
    说罢他右手食指轻轻一拂,一个青花瓷的酒杯向对面的石壁飞去,“砰”的一声。
    酒杯没有碎,碎的是石壁。
    瓷质的酒杯竟硬生生地嵌进石壁中,酒杯一丝无损。
    无论谁想要把一个瓷质的酒杯嵌进坚硬的石壁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极其细腻的对力量的控制。
    至少中了迷药的人绝对不会这样。
    糊涂老四有感觉背后发冷,他这才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块寒冰。
    而是一座冰山,一座深不可测的冰山。

    第六章 《落花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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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六章 落花秋灯

    如果你以为你骗过了一个人,然后抱着美女喝酒时,他突然出现,你是什么感觉?
    如果你亲眼看见一个人喝了一杯带有迷药的酒,结果发现他还是好好地在跟你聊天,你又是什么感觉?
    如果这两个人都是同一个人的话,你是不是觉得你见的不是人,而是鬼?
    糊涂老四虽然没有见着鬼,可他的脸色却比见了鬼还要难看。
    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人比鬼还要诡异,比鬼还要难缠。
    “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没有中毒?”
    糊涂老四点了点头。
    陈风笑了一笑,又拿起酒壶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如玉本来煞白的脸色已经好多了,不过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中酒里的迷药?
    “我从小到大一直在服各种稀奇古怪的草药,无论有没有毒,所以好几次都差点死了,不过最后还是挺了过来。所以从今以后我的身体能自动化解掉所有的毒药。”
    “所以即使是来自西域的剧毒‘蛇罗’也没有杀死你。”
    “所以小小的迷药就当做开胃药。”
    说着陈风又喝了一杯酒,咂咂嘴,脸上露出很满意的样子。
    他微笑的那一刹那,就像阳光融化了冰雪,清风抚平了水波。
    “我再告诉你,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糊涂老四摇摇头。
    “你的确很费心思,竟然叫人在铁匠铺里把真剑换走,叫人再拿着假剑引开我。”
    “你是怎么发现的?”
    “每把剑都有固定的重量,所以每个人拿在手上,摆动的频率都是不一样的。”
    “的确,重剑和轻剑的确不一样,可是那把仿剑与真剑重量几乎无异,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行走江湖没有一点眼力怎么行,而且那柄假剑实在做的太粗糙,只要稍微仔细点,就能看得出来。”
    毕竟金蛇软剑的材料不是那么轻易就得来的,普通的材料无论是重量还是成色都会差一点。
    糊涂老四的表情像一口吞了三个鸭蛋一样,苦笑道:“要做一把这样的宝剑着实不易。”
    接着又道:“所以你一直在后面跟踪我,才找到这个地方?”
    陈风笑道:“不然呢?”
    糊涂老四掌中不觉沁出冷汗。
    ——这个年轻人跟踪了他半个多时辰,而他竟然毫无发觉。
    这是何等高明的轻功?!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为什么让我以为你中毒了?”
    陈风放下酒杯,淡淡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如果想杀你,早就动手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糊涂老四道:“所以你不是来杀我的。”
    陈风道:“我来是想要知道,封啸天的儿子在哪里?”
    糊涂老四长叹一口气,缓缓道:“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陈风像被蜜蜂刺了一下,原本松弛的脸突然绷紧,不由得盯着糊涂老四,一字一句道:“你不知道?”
    糊涂老四显然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讷讷道:“当年我们找到封氏父夫妻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在了,后来我们也四处寻找,想要斩草除根,但是还是没有找到,所以之后我们就隐姓埋名,怕的就是他的儿子长大后前来复仇。”
    陈风冷冷道:“既然这样,你此时为何又要出现?”
    糊涂老四瞟了一眼身边的如玉,没有再说话。
    不说话陈风也已明白——糊涂老四贪财贪色,财已有,色在哪里?
    这方圆数百里谁不知道如玉的姿色无双,糊涂老四当然要去把她抓来享受一阵子。
    至少他的运气不太好,碰上了陈风。
    陈风从温暖柔软的羊毛毯上起身,走到了屋子堆满黄金珠宝的地方,他拿起一锭金子,仔细端详,他的目光起了一丝变化,变得深邃迷离。
    只是他是背对着糊涂老四,没有人看见他的神色。
    “这些金子实在好得很...”
    陈风转过头,眼里也发出了光。
    像金子一般的光。
    糊涂老四愣了愣,之前脸上还因为紧张惊诧而微微发白的脸渐渐红润起来,他又恢复了之前的那种笑容。
    皮笑肉不笑,看的就叫人不舒服。
    “我猜你找封啸天的儿子,不仅仅是为了报仇,还是为了封家的宝藏。”
    “哦?这话怎么说?”
    “当年封氏夫妻名震江湖,搜刮了不少的金银财宝,而这些财宝都被他们分成了几份藏在不同的地方,当年我们找到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所以你觉得他们的儿子知道剩下的在哪里。”
    “所以如果你找到他们的儿子,不仅能够手刃仇人,而且能够得到那笔宝藏,成为江湖上最富有的人之一。”
    糊涂老四的脸因兴奋而胀红,每次谈到银子时他都好像一只看到肉的大狗,吐着舌头,想一口把它吞掉。
    陈风微微一笑道:“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女人了?”
    糊涂老四也笑了一笑,显得意味深长。
    “女人只是衣服,只要有钱就能买到衣服,再说漂亮衣服会越来越多,所以现在挣钱才是最重要的。”
    “你这个比喻很恰当。”
    陈风点了点头,“你是个很聪明的人。”
    糊涂老四谄媚道:“再聪明也比不上您。”
    不知不觉他已经把“你”换成了“您”。
    “我从来不舍得为难聪明的人。”
    陈风悠悠道:“所以你还可以喝你的酒,吃你的肉,这个地方也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糊涂老四想要站起来给陈风深深作一揖。
    “可是,这个女人我要带走。”
    糊涂老四怔了怔,不过马上反应过来,笑道:“我知道您要把这个女人还给胖锥子,您尽管可以带走她。”
    陈风满意地点点头道:“你知道有时候人情是千万欠不得的。”
    糊涂老四道:“我知道,您在他家好吃好喝,您至少要把他的女人带回去,算还他的人情。”
    陈风道:“有时间我还会来你这喝些酒的。”
    说罢拉起坐在一旁的如玉,头也不回,推开小门出去。
    糊涂老四擦了擦额头,才发现早已满头大汗。
    他实在很好奇——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

    衣袂飘飘,发丝飞舞。
    陈风揽着如玉的腰,施展轻功,竟一点也不比之前一个人的时候慢。
    秋意渐浓,秋风微凉。
    他临走前取下糊涂老四挂在墙上的羊绒大衣,就是为了让如玉在冷时可以穿上它。
    如玉侧眼看了看这个与她近在咫尺的年轻人,她实在摸不透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有时他冷得好像是一座冰山,冷峻的脸色,冷厉的目光,冷冷的语气,好像他的血液都是冷的,好像他从生下来就住在不见阳光的暗窟中,好像他不是人而是一台机器。
    一台杀人的机器,一台可以高速旋转,杀人于无形中的机器。
    有时他却温暖得像是冬日里的阳光,三月时的春风,怡然的面容,飞扬的神色,迷人的微笑,好像有他在身旁,寒冷、黑暗、危险等等就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温暖,光明、安全。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感觉,他们才不过见过几面。
    ——有些人本就是一样的,虽然他们只见过几面,却好像认识了很多年。
    这无疑是种缘分,如果你遇上了这种人,一定要请他/她喝杯酒、吃顿饭或者聊聊天。
    如玉此时就想跟他吃顿饭,聊聊天。
    至少要谢谢他救了她。
    他不知道自己这两天过得是什么日子,她不想说,也不想让他知道。
    跟糊涂老四这种人呆在一起的确不好受,因为他会把你的酒喝完,把你的肉吃光,再把你的钱抢走,如果你是个漂亮女人的话,他还会逼你陪他睡一晚上。
    何况像如玉这种男人看了就会心动的女人。
    如玉想着想着,就发现已经到了胖锥子的府园中。
    那晚陈风与糊涂老四打斗的那个园子。
    落花园。
    糊涂老四不知去哪里了,园中静悄悄的,偶有微风拂过。
    风动,花动。
    心动。
    “你...你先休息一下,待会儿我叫下人做几个菜,再拿上几壶好酒,我...我要好好谢谢你...”
    如玉低着头,这话像对陈风说的,又像在自言自语,那张白玉般的脸不知是因为吹风而冻得发红,还是...?
    只不过她此时看起来绝对不是很冷的样子,反倒好像很热。
    ——女人们在面对这么一个英俊潇洒,又救了你性命的人时,应该都会觉得脸红发热吧?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女人们都是一样的,不管她是良家妇女,还是青楼风尘,无论她是淑女名媛,还是脾气火爆得比辣椒还辣的女人。
    只要是女人,她们都会害羞,都会面对喜欢的人而结巴的说不出话来,有时胆子也会比男人还大,也会奋不顾身私奔天涯。
    如玉——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陈风脸色无异,但他心里却在想这个问题。

    桌上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除了肉食,也有各种素菜。
    这是个小而静的房间,房内只有一张檀木桌子,几张檀木椅子,四面墙壁上依旧挂着几幅山水墨宝。
    胖锥子实在是个附庸风雅的人。
    不过这样至少不会让人不舒服。
    美人作伴,有酒盈樽。
    你会不会醉?
    只怕你不喝酒就已经醉了。
    “来,尝尝这酒,特地从江南女儿春提回的上好女儿红。”
    如玉捧着一个形式精致的小酒壶,轻声道。
    然后又慢慢给他倒了一杯酒,又慢慢地将酒壶放回原处,这一切的动作都显得那么轻柔优雅。
    陈风静静地看着她,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打量这个女人。
    此时她已换了一件洁白的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绣着粉色的花纹,乌黑的秀发用一条淡紫色的丝带系起,几丝秀发淘气地垂落双肩,将吹弹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
    她的脸上未施粉黛,却更加清新动人。
    与之前的妖艳相比,多了一抹清纯。
    现在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刚从农家里出来,脸上还挂着天真无邪的小姑娘。
    陈风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喝酒,一杯一杯,好像要把这人世间的悲伤凄凉都喝下肚,好让更多的人不再有痛苦,而是快乐。
    有多少悲伤,就有多少快乐,快乐是短暂的,悲伤却是无休无止的,像野草那样烧不尽,只需一点春风便又重生。
    即使你把这野草的根拔掉,它的眼泪、忧郁、相思还是会留在泥土中,等到重生之时,便会带着这些慢慢长大,一代又一代。
    “吃点菜吧...”
    如玉看着他一杯接着一杯,开口想说什么却又止住。
    陈风放下酒杯,缓缓道:“你想说什么?”
    陈风的脸色还是冰冷的,跟他的声音一样冷,“我知道你心里也有很多话想跟别人说,今日只我二人,不妨说来,心里也会好受很多。”
    烦恼悲伤就像毒药,在心里憋久了就会噬肚食肠,找个人说出来会好受很多。
    如玉眼中瞳孔突然放大,她不知道这个年轻人为什么好好会说这种话。
    “一般风尘女子是不会也不敢用迷药,想要迷倒糊涂老四这种江湖老手。”
    陈风看着她的双眼,淡淡道:“我相信你在胖锥子这里的日子也不太好过,无论谁在这种人身边,日子都不太好过。”
    他说这话时,脸色虽还是冷冷的,可他的语气却开始柔和起来,像一座冰山开始融化。
    “所以你想要迷倒糊涂老四,然后逃出落花城。”
    “对!我受不了这胖锥子!更受不了那糊涂老四!这些都不是人,都是畜生!我宁愿死也不愿再在这里待下去...”
    如玉如玉紧紧拽着自己的衣角,眼角早已泛起泪光,眼泪“嗒嗒”地掉在桌上,那么晶莹,那么剔透。
    陈风的目光也变得柔和起来,淡淡道:“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们的心里都埋藏着痛苦,却又不愿意去死,去逃避。”
    “因为我们都想追求幸福,而且都相信幸福离我们不远。”
    陈风说道“幸福”两个字时,微微一笑,好像真的看到了光明的幸福生活。
    可现在,天还是很黑,黑得让人心酸、煎熬。
    但光明总会到的。
    “我跟你一样,全家都被恶人杀了,我被卖到这里,伺候这个胖锥子,我之所以不死,就是想着有一天能够逃出去,能过上幸...幸福的生活。”
    她在说“幸福”两个字的时候,眼中忽然起了一层薄雾,而当她看到陈风的眼睛时,这层薄雾又突然消散。
    像是一阵清风将这片雾吹散了。
    尽管泪如泉涌,可如玉说话还是轻轻淡淡的,这个看似光彩却受尽磨难的女人,早已学会克制忍受。
    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幸福”对于她来说是个很陌生的词语,她早已不知幸福是何物,只能在记忆中追寻家的那一抹温存。
    可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女人也不例外,否则她不会活到今天。
    所以每个人都应在内心的沃土上保留一块小小的地方,播下希望的种子,幸福在不久的将来便会生根发芽。
    陈风端起酒杯,吟起一首曲子。
    “天涯处/海角望/望明月/望尽长夜/望不到故乡。
    鹊落枝/燕归巢/人归何处?何处是归处?”
    对于他们来说,长夜可望,故乡却永不可望。
    故乡在哪?家人又在哪?
    无处是归处,唯有长夜漫漫,独人以望。
    至少今夜还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共度长夜。
    如玉已止住了泪水,泪眼朦胧。
    朦胧得如同天上的月光,如玉的脸庞就是那皎洁的明月。
    既有明月,何须燃灯?
    所以小屋内只燃起一盏小小的油灯。
    落花秋灯,一灯如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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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七章 封家宝藏

    一场秋雨一场凉。
    秋雨绵绵,如丝如线,缠住了雨中行人的脚步,缠在了梧桐树的叶子上,缠紧了正觅食归巢的鹊儿。
    也缠住了人心,缠出了血,却缠不尽人心的愁绪。
    不知多少深闺怨妇,豆蔻少女,在窗前数着雨丝,思念意中人。
    缠不尽的愁绪,剪不断的相思。
    这相思也像雨丝一样,怎么也剪不断。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大家都想着赶回家,烫完脚后换身干净衣服,再喝壶热茶,和老婆孩子好好亲热亲热。
    这雨下得也越来越密,远远看去,像一张巨大的雨幕,大地便是舞台,行人便是台上的舞者。
    在这雨幕中,只见一人自远处而来,身躯高大而修长,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内穿柳绿色长衫,腰间也是一根绿色的长腰带;右手持剑,绿色的剑鞘,绿色的剑柄,剑格却是木黄色的。
    这人就像一株风雨中的绿柳,远处看来似乎飘飘摇摇,风吹则倒,又像是走得极慢,刚刚还一粒人影,可眨眼间他竟来到你的面前;衣摆摇曳,却走得极稳,步履过处,只是一行浅浅的脚印。
    他低着头,不看前面的路,也不看两边的行人,好像这个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关心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和正在走的这条路。
    这条泥路已变得愈发泥泞,却不讨人厌。
    因为泥泞中夹杂着落花,颜色繁复,形态各异,虽然被人踩得已辨认不出是何花种,但是在略显腥臭的空气中仍带着微微的花香。
    这蓑衣人来到一幢屋子前,这个屋子四四方方的,和其他的屋子没有什么不同。
    他推了推门没有推动,好像门从后面被拴起来了,这时他伸出左手,手掌按在门上,再轻轻向前一推,“啪”的一声,接着“吱”的一声。
    门开了。
    蓑衣人缓缓走了进去,地上还横着已断成两截的门栓,断口平滑得像是被一刀切成两半的胡萝卜。
    蓑衣人从大厅走进一个小房间,他推开房间内一个靠在墙上的大柜子,里面赫然露出一扇小门,门里似乎隐隐约约透露着嬉笑声。
    随即只听见“轰”的一声,小门连着两边的墙壁一齐倒塌。
    只见里面也是个小房间,一大半的空间都堆满了珠宝,一个人坐在毯子上,面前摆着大盘大盘的鸡鸭鱼肉,还有两壶酒,那人正睁大着眼睛,神色惊诧。
    他身边的两个约莫三四十岁的女人当时正抢着给他敬酒,借机从身旁一大堆珠宝中偷偷拿上一两件塞进自己随身带着的首饰盒中。
    这一下不仅吓得她们酒洒满了一地,珠宝掉了一地,连她们脸上的脂粉似乎都吓掉了两三斤。
    因为她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开别人家的门。
    糊涂老四也没想到竟会有不速之客来到。
    “这雨下得人心里直烦躁,这位兄台不妨坐下来喝杯酒。”
    糊涂老四很快却反应过来,他放下酒杯,推开那两个打扮得花花绿绿的女人,站起身,竟然笑眯眯地请他喝酒。
    旁边的两个女人眉毛都皱了一皱,心想这人原来是个神经病。
    蓑衣人立在原地,冷冷道:“叫她们出去。”
    糊涂老四怔了怔,笑道:“这么大的雨,这么冷的天气,叫两个女人出去,实在不合适吧?”
    蓑衣人道:“你最好还是叫她们出去,死人虽然不怕淋雨也不怕冷,但我相信她们还是不愿意做死人的。”
    糊涂老四不笑了,那两个女人也被他撵走了。
    她们走的时候不仅没有从糊涂老四那里拿走一件珠宝,反倒自己的首饰被糊涂老四全部倒进那堆珠宝中。
    她们本想狠狠骂一顿,但是看到蓑衣人手中的剑,打了个哆嗦,头也不回地逃了。
    “阁下找我何事?看阁下的举动,怕是来者不善。”
    糊涂老四又坐了下去,枯面皮般的脸上布满褶皱,两眼精光闪现。
    “我是来者,不过不是不善。”
    “哦?”
    “不善者是谁?”
    “是你。”
    “是我?”
    糊涂老四突然笑了,好像听到了一个巨大的笑话。
    可是当他看到一张脸时,这个笑话再好笑他也笑不出来。
    蓑衣人脱下了身上的蓑衣,缓缓摘掉戴在头上的斗笠,一张脸露了出来。
    糊涂老四就是看到这张脸,就好像看到了鬼一样。
    其实这张脸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张很普通的脸,普通的鼻子,普通的眼睛,普通的嘴巴。
    如果把这人丢进人堆,只怕谁都很难将他再找出来。
    可这个人的眼睛却不普通,虽然也是黑眸,却透露出一股冰冷的杀气。
    你看到这双眼睛时,就好像突然掉进了冰窖里一样。
    所以你即使将他丢到人群里,凭着这双眼睛你还是能在第一时间把他找到。
    “封...你和封啸天是什么关系?!”
    “你难道不认识这张脸了么?”
    “不...不可能!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像的...”
    糊涂老四没有说下去,他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
    “我知道你想说的是‘父子’,谁说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像的父子。”
    ——这人的确是封啸天的儿子!
    ——糊涂老四呕吐是因为他想起了那天在石崖峰与封氏夫妻的一战,鲜血四溢,血溅五步,连石崖上的石头都被血染透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人能够流那么多血。
    ——那天的枫叶也开得特别旺盛,红得像是一团火,红得像是一团血。
    ——最后彻底分不清到底是枫叶更红还是血更红。
    ——糊涂老四的酒樽里装的是来自西域的葡萄酒,颜色也是鲜红的,他看着这杯酒就好像看到一杯血。
    糊涂老四猛地将一壶酒摔了出去,壶中美酒洒满地,赤红红的,像是一滩鲜血。
    这酒是不是要比人血红?
    “十年了...没想到你竟没有死,竟还能找到这里。”
    “你们没死我怎么能死...十年!我整整熬过十年!”
    蓑衣人本来面无表情的脸上突然起了某种程度上的扭曲,像是有熊熊烈火这炙烤着他的五脏六福,事实上他的眼里就像是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复仇的火焰。
    糊涂老四突然想起了那天进来的陈风,同样的年纪,同样背负着血海深仇,同样的眼神。
    他突然后悔当年做出那种事。
    因为他现在才知道仇恨的力量有多大。
    “你叫什么名字?”
    糊涂老四想知道这个封家的后人叫什么名字。
    “你叫糊涂老四。”
    “对,你叫什么。”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我在跟人生死相搏前,总要知道我的对手是谁。”
    “死人知道了名字也没用。”
    “你知道了我的名字。”
    “我叫封尘,这柄剑叫离。”
    糊涂老四看着他右手上的剑,道:“我没问你剑的名字。”
    封尘道:“我就是剑,剑就是我。”
    糊涂老四道:“我也有柄剑。”
    话落他即从腰间抽出一柄剑,剑身轻吟,犹如金蛇吐信。
    “这是封家的剑。”
    “可早已不姓封了。”
    糊涂老四冷笑道,“这柄离剑也将不姓封了。”
    突然糊涂老四抖动金蛇软剑,一声长吟,剑光飞舞,像一条毒蛇跃起,直刺封尘咽喉!
    封尘立身不动,举起手中的长剑,剑已出鞘。
    两剑剑尖相对,“呲”的一声,金蛇软剑已经缠绕上了离剑,剑尖犹如金蛇,竟然继续翻滚着刺向封尘!
    蛇第一次如果进攻失败,它就会想尽办法缠上你,只要被蛇缠住,无论是谁都很难逃脱,何况是这种一剑封喉的金蛇。
    糊涂老四嘴唇上还残留着葡萄酒的汁液,在灯火下像是几抹鲜红的血液,犹在发亮,他的人此时就像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的眼睛跟他的嘴唇一样也在发亮。
    就在这时,封尘伸出左手食中两指,将金蛇软剑剑尖夹住,又猛地将离剑从金蛇剑的缠绕中抽离,封尘左手一扭,整柄金蛇软剑扭曲地更加厉害,糊涂老四只觉得握着剑柄的右手似乎要连同这柄剑一样被扭断,于是他侧身翻了几番,以抵消来自于剑上的迅猛之力。
    等到他落地时,突觉眼前剑光一闪,糊涂老四凭着本能的反应俯身回击,朝着剑光又是一剑!
    “嘣”的一声,这次发出了更为剧烈的金属的碰撞声,封尘收剑竟跃到桌上喝了一杯酒。
    糊涂老四举剑轻舞,只见一道金光从剑身发出,随即变化为千万道金光,这金光突又变为千万条金蛇,金蛇侧目,山河啸动!
    封尘冷笑道:“没想到你也学会了‘金蛇狂舞’。”
    糊涂老四狞笑道:“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多着!”
    封尘道:“那我就来破你的金蛇!”
    说罢,封尘挥手轻轻一弹,酒杯就飞到金光中,铜质的酒杯随即化成千万条细丝,轻轻地落下来。
    “漫天丝雨。”
    封尘右手一挥,这次掷出去的是他的离剑。
    糊涂老四一惊——他这是要做什么?
    离剑一进入金蛇阵中,“乒乒乓乓”剑与剑的激撞之声盘旋在小屋之中,奇怪的是,这离剑竟然有章有法,毫无乱意。
    糊涂老四也看得奇怪,莫非封尘早已与这剑心意相通?
    他又想起了之前的一句话:我就是剑,剑就是我。
    就在这瞬间,离剑在漫天的金光中打开一个缺口,封尘一跃而上,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用一个不可思议的身法飞了进去。
    然后漫天金光消失,只有一点淡淡的银光,照着糊涂老四的双眼。
    他的咽喉上已多了一柄剑,一柄随时可以要他命的剑。
    “这柄剑现在已经姓封了。”
    封尘左手拿着糊涂老四的金蛇软剑,金光虽黯淡,但长吟声却更浓,竟似龙吟!
    宝剑遇高手,金蛇也可化龙。
    可惜这剑却在糊涂老四手中做了多少年的蛇。
    不知还有多少宝剑良刀在庸人手中只做一柄砍柴刀,或者杀些鸡鸭牛羊,在血污中慢慢生了锈,失掉了光。
    人岂非也一样?古今多少文人才子,大将良臣被埋没?最后只在孤苦伶仃中挣扎一生,或在乡野山林中孤芳自赏、自得其乐,即便是洒脱豁达,内心都有一分孤苦寂寞难以排遣。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糊涂老四看着封尘手中的剑,竟然一点也不惊讶,反而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好像很满意的样子。
    “人要死的时候都是这个样子?”
    “当然不是。”
    “你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每个人死的时候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会泪水涟涟,有的人却是带着笑,有的人平常心,只当自己去了另一个世界,继续吃喝玩乐儿去了。”
    “你就是第二种?”
    “不是。”
    “那你为什么带着笑?”
    糊涂老四还带着笑,悠悠道:“只因我不会死。”
    封尘笑道:“哦?”
    说罢他感觉全身突然一阵冰凉,两只手开始发抖,“当”“当”两声,手中的两柄剑同时从手中滑落,掉在地上。
    他人也站不稳,倒在地上。
    “你...什么时候...”
    封尘连话也说不清了。
    糊涂老四捡俯下身拾起金蛇软剑,轻轻地抚摸,脸上露出一种神秘的微笑。
    “自从你进了这个房间,你就中了毒。”
    “什么?”
    “你以为我在这里,房中自然没有毒药,可是你难道不知道能事先服下解药吗?”
    封尘倒在地上,他似乎不敢相信——难道这个人每天都要在房中洒满毒,然后吃下解药?
    糊涂老四好像看穿了他的心思,悠然道:“我喝的酒便是解药,只要能服下解药,这毒对人没有任何影响。”
    封尘道:“可...可我刚才也喝了一杯。”
    糊涂老四道:“之所以刚才你一进来就叫你喝一杯酒,就是让你先起疑心,不再碰桌上的酒。”
    封尘讷讷道:“可我却喝了。”
    糊涂老四显得更加得意,道:“所以桌上有两壶酒,一壶是毒药,一壶是解药,我摔的哪壶酒就是解药,剩下的那壶就算被喝了,喝的也是毒药。”
    封尘咬牙道:“好毒...”
    糊涂老四却“哈哈”大笑道:“我糊涂老四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你这毛头小子岂非算计得了我?”
    随即又冷冷道:“告诉我,封家其他的宝藏在哪里?”
    封尘不屑地笑了一笑,“封家宝藏其实你这种人有资格拿的。”
    糊涂老四没却有生气,道:“就算你不说,我也能查得出来,只要查处这些年你在哪里,接触过哪些人,只要我一个一个找,总会找到的。”
    “如果我说,这些宝藏我都用完了?”
    “那么多的宝藏,你一个人怎么会用完?”
    封尘又笑了笑,道:“挣钱我不会,花钱我可比谁都会。”
    说罢又道:“不然我怎么知道你那桌上是好酒呢,又怎么会在这种时候还惦记着那壶酒?”
    糊涂老四本因兴奋得发红的面色渐渐变得紫黑,枯树皮一般的脸皮皱了起来,看得叫人说不出地难受。
    他静静地看着封尘,紧紧皱着的脸皮舒缓了下来,喃喃道:“反正我已经有了那么多黄金珠宝,还要费尽千辛万苦找它干嘛。”
    说罢他“嘿嘿”一笑,道:“小子,算你走运,大爷我已经想明白了。”
    说罢他又捡起离剑,剑身修长,透着光泽,却失去了那种摄人的气魄。
    “看来这剑离了你和普通的剑没什么区别。”
    “这剑跟了你有十几年,所以才有那种灵性。”
    “如果让这柄剑刺进它的主人的身体里,不知会是什么样子?”
    糊涂老四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封尘说,说到后来竟然越来越兴奋,浑身都在不断地颤抖着。
    杀人的确是一件令人兴奋血脉喷张的事情,尤其是对这种老手来说。
    他们一般习惯用剑划破对手的咽喉,那种轻盈的感觉,那种剑锋与柔软肌肤接触,然后划进皮肤中,冰冷的剑锋再与温热的鲜血交融,整个人似乎都在颤抖,享受这一瞬间的快感。
    随后剑过处,一片美丽的血雨在空中飘洒,落在地上成为一朵一朵的血花,那么凄美,那么哀怨。
    杀人是一件令人上瘾的事,糊涂老四发现他的瘾已经上来了。
    “放心,我会让你高高兴兴上路。”
    糊涂老四伸出舌头,舔去早已干了并黏在嘴唇上的葡萄酒的汁液,他想尝尝新一点的血。
    他缓缓举起离剑,对准封尘的心口。
    “从封家从此就会消失,然后被遗忘...”
    糊涂老四淡淡道。
    说罢一剑刺向封尘的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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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八章 仇人相遇

    封尘中毒倒在地上,似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如果他之前是一个追捕猎物的猎人,此时反倒变成了掉进陷阱的猎物。
    糊涂老四手持离剑,对准封尘的心口,一阵狞笑,锋利的剑尖刺了下去。
    封尘甚至能感觉到离剑的剑风,这柄剑曾经陪伴他无数日子,就像他的亲人一般,而此时他却将要被这柄剑杀死。
    多么荒缪,却又真真实实发生。
    人生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你认为它不会发生,最后偏偏发生了,打得你无还手之力。
    这是注定?还是巧合?
    荒缪的人生,荒缪的巧合。
    这时,封尘只听见“当”的一声,剑锋只差心口几寸时,一颗石子不知从何处飞过来,不偏不倚正打在剑尖上,剑锋被这力打得偏离了方向,一剑刺在了旁边的地上,入土数寸。
    糊涂老四大惊,侧身一看,一个大木屐,身穿大短裤短衫的大胖子站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他,满脸的横肉把眼睛都遮得看不见了。
    “胖...胖锥子!”
    胖锥子踢踏着木屐,踱着步子笑道:“想不到你还认识我。”
    糊涂老四道:“住在这里有谁不认识你!”
    胖锥子道:“既然你认识我,就该知道我的手段。”
    糊涂老四放开离剑,冷冷道:“当然知道。”
    胖锥子忽然板起脸来,同样冷冷道:“既然知道,你竟敢掳走我的女人!”
    糊涂老四“哈哈”大笑道:“话说你的女人还真是不错,你可真有福气...”
    胖锥子红润的脸变得更加红,血红。
    只见他左右手同时一挥,一片金光闪过,糊涂老四金蛇软剑一挥,同样是一片金光。
    “唰唰”几声,金光突然消失,剑依旧在手,地上却有了无数的金叶子。
    糊涂老四蔑笑道:“难道你就这么些本事?”
    胖锥子缓缓道:“你别急..当然还有...”
    突然糊涂老四舒缓下来的脸,又使劲褶皱成了一团,像一把树皮被扭到了一起,扭成一团。
    糊涂老四这个人也扭成了一团。
    “你...你...竟然...杀...杀...我...”
    糊涂老四浑身都在颤抖,扭曲着,睁大眼睛,眼中布满血丝,“噗”的一声,口吐鲜血,向前走了两步倒在了地上。
    他睁着眼睛,好像至死都不敢相信自己会被人杀掉。
    杀人有时会让人快乐,可被杀却不是,有时还会充满痛苦。
    经常杀人的人一定要做好随时被杀的准备,如果没有做好准备,那么下一个被杀的可能就是你。
    封尘看到在他的背部心口处*了一片金叶子,这片金叶子不知何时从何地飞过来,直接洞穿糊涂老四的心脏。
    糊涂老四嘴边流着血,旁边的地上正是那壶红色的葡萄酒洒下的地方,鲜血漫过,染红的地板却显得更红了。
    封尘看着眼前这个被称作“胖锥子”的人,不敢相信他竟然随随便便就杀了他。
    “这么多金叶子中抽出一片是很难让人发现的。”
    “只要能杀人,一片叶子足以。”
    胖锥子淡淡道,封尘现在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敌是友。
    “你为什么躺在地上不动呢?”
    “我中了毒,动不了了。”
    “既然这样,你想不想这时候有四个人把你抬进一个大轿子里面,然后送你到一个有床有酒有女人的地方?”
    “当然想。”
    “那就来吧。”
    说罢胖锥子挥了挥手,不知从哪里冒出四个人来,他们扛着一一顶大轿子,四个人抬起封尘就放进轿子里面,说是轿子,其实可以算作一张床,封尘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他想一睁开眼睛,就到了那个有床有酒有女人的地方。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他睁开眼睛,他就真的到了一个有床有酒有女人的地方。
    床是大床,精致宽大而舒适;
    酒是好酒,香醇醉人;
    女人也是天底下最最能勾起男人欲望的那种女人,妖娆妩媚销魂。
    而且不是一个,是一群。
    封尘觉得身上的毒似乎已经解了,所以他现在搂着两个那种女人,其余的有的给他按摩,有的给他修脚,有的在喂他吃水果,虽然都在做不同的事,可那些女人的眼睛都在直勾勾地盯着封尘,娇笑着,媚眼如丝。
    封尘只觉得愉快极了,刚刚才死里逃生,而现在仇人已死,自己何不花些时间来享受享受呢?
    “如果我刚才真的被糊涂老四杀掉,恐怕以后几辈子都要后悔了。”
    封尘喃喃道。
    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他也不想知道这里是哪里,他没睡时就和那些女人喝酒、玩游戏,困了就搂着那些女人睡觉,醒了就继续喝,继续玩,好像要把几辈子的吃喝玩乐的时间都花掉,就这样不知过了几天几夜。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酒、女人包括金银珠宝,有时可以安慰人、激励人,给人以向上的动力;有时却成了人们堕落的原因,吃喝嫖赌、花天酒地,最后没了身体、没了理想、没了激情,也没了自己,最后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要警惕这些东西,不要被它们毁掉。
    某一天,封尘正在喝酒,他搂着的是最娇笑、笑的也最甜的那个,这个女人此时正一杯一杯给他灌酒。
    “喝嘛,来呀...”
    “再喝我就醉了。”
    “醉了我扶你上床。”
    “喝醉我就做不了那种事了。”
    “你真坏...”
    女人娇笑着把身体送到他的怀里。
    “他的确不是个好人。”
    女人正躺在封尘怀里撒娇,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声音,惊得她一抖。
    “是谁!”
    封尘正在喝酒,却早已发现了那个坐在窗台上的男人。
    “他既然不是个好人,你为什么还要躺在他怀里,跟他撒娇?”
    那个男人从窗台上跳了下来,一步一步向封尘走去,不过他走得很慢,边走边道:“难道你不怕他在床上就让你死么?”
    他说的也很慢,这句话若放在平常,本是劝人的善言;他说这话时脸上却是冷冰冰的,声音也是冷冰冰的,好像听他说话的是一群死人,又好像他在对着空气说话。
    他好像也成了一具尸体,一个死人。
    不过当他走到离封尘只有几步远的时候,谁都知道这个人不可能是个死人。
    因为死人的眼睛不会发出这种慑人的寒光,死人手中的剑也不会发出如此强的剑气。
    当然这剑气只有封尘这样的高手才能感觉得到,其余的女人虽然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看,但他身上那种逼人的气魄,让她们不得不放下酒杯,悄悄地走到后门,离开了。
    连那个最娇小、笑得最甜的女人也轻轻挣脱封尘的手,退出去了。
    走时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她实在不明白这两个长得好看的男人为什么想要拼个你死我活,而不一起坐下来搂着她们喝酒。
    她一直很喜欢被男人搂着的感觉,特别是那种衣裳华丽,出手阔绰的男人,即使那种男人大腹便便,满脸肥肉,嘴里的口臭能够熏死人,可是他们口袋里的银子却不熏人,甚至能把人香死。
    上一次她和她的姐妹打算收手,反正她们有的这些钱几辈子都花不完,然后找个好地方养一堆小白脸也过过这种神仙般的日子;不过这次一个胖子找到他们,要好好照顾这个年轻人,完事会有一大笔银子。
    来了之后,发现这个男人长得竟然还不难看,便乐意做个顺水推舟,男人、银子都赚了,每每想到这里,她就笑得更甜。
    “不管什么时候,银子都是好东西。”
    前几天她有两个姐妹,去服侍一个长得就像枯树皮一般的人,也是看到这个年轻人和他比武打斗,结果竟然听到了什么宝藏的消息,好像这个宝藏只有这个年轻人知道在什么地方。
    “如果我呆在这里,说不定能听到宝藏在哪里。”
    她躲到了床底下,仔细观察前面的动静,大气也不敢出一口,不过这个地方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因为她的个子最小,而其他人又绝对藏不进来,所以当然没有人会怀疑床底会有人。
    “你叫封尘。”
    那个从窗台走下来的男人道。
    封尘站了起来,盯着眼前这个男人,身材挺拔而修长,一身水蓝色的旧衣衫,衣服破旧,人却显得很精气神。
    瘦削的面庞、瘦削的鼻梁,眼神也是冷冰冰的,整个人都好像冰做的一样。
    封尘看看自己的绿衫,突然发现这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跟自己很像,人和人有时会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当你看他/她的第一眼时,你会觉得他/她可以做你的知己或者恋人。
    这就是人最奇妙的地方。
    可惜这样的人不是每个人都能遇见,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一个。
    如果你碰上了,说明你的运气实在很好,所以请珍惜。
    “这位朋友,来所谓何事?”
    “我不是你的朋友,我来当然有事。”
    封尘笑了笑,喝下一杯酒,问道:“请问是什么事?”
    “你就是封尘?”
    “对,我就是。”
    “你竟然躲在这里。”
    “我没有躲,只是我闭上眼睛一睁开,就已经在这里了。”
    “这次你闭上了眼,就永远不会睁开了。”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必知道我的名字。”
    “我只想知道你为何要与我一拼生死。”
    “陈风,报仇。”
    封尘一听“报仇”二字心中一紧,缓缓道:“可是家父生前所做之事?”
    “是,但他已死,所以我只有找你。”
    “上一辈的事情让我们下一辈来了断,岂非公平的很。”
    “当然公平。”
    “请出手。”
    陈风缓缓放下手中长剑,封尘也未动身边的离剑。
    剑气未发,可空气似乎慢慢凝结起来,藏在床下的那个女人只觉得异常压抑,好像快要透不过气来。
    她不知道这是高手之间的气的较量,剑有剑气,人当然也有气,这种无形的气可以起到震慑对手,并且试探对手功力的作用。
    这时,陈风一个箭步冲上,右手一掌,直击封尘面门,封尘移步侧身,抬肘也直击陈风面门。
    陈风刚才不中,早有防备,顺势从封尘身边滑过,躲过这一肘击,面前是一根巨柱,陈风抬脚一蹬借力,转身回撤,对准封尘后背连续踢上三脚。
    封尘刚才同样肘击不中,此时面前是一张桌子,桌上有壶有杯,封尘一拂手,桌上的壶杯就朝着后方飞去,真是陈风三脚踢来的方向。
    “砰砰砰”三下,铜质的壶杯竟被陈风踢得粉碎,纷纷掉落在地上,封尘一看,急忙用拳抵挡,“啪”的一声,拳脚相对,气顿起,密闭的房间里竟然“呼呼”地刮起了风。
    那个藏在床下的女人看得心惊肉跳,但又几乎忍不住想大声叫出来,高手一拳一脚,一招一式,本就精妙绝伦,又是二者相争,自然精彩。
    封尘后撤数步,才勉强站稳,而看对面的陈风,竟然轻飘飘地从房顶上落了下来,似乎一丝也没受到影响。
    “你是高手...如果我们不是有仇的话,你一定能够做我的知己。”
    陈风没有说话,平静的脸上像是一波静谧的湖水,没有一丝波澜。
    只有心静如水,才能激发最强大的潜力。
    封尘刚才撤步事顺手拿起离剑,此时他剑已在手。
    拼拳脚无疑他已经输了,接下来只有拼剑法。
    也是最后一次比拼,赢生输死。
    不知何时,陈风已剑在手中。
    “请出剑。”
    这次却是陈风说的,他向来尊重剑,尊重用剑的高手。
    他在说这话时,眼睛看着封尘,他是不是在想,如果没有这次生死决斗,他们会不会真的能够成为知己呢?
    “上一辈的事情让我们下一辈来了断,岂非公平的很。”
    难道真的公平?为什么上一辈的仇恨要延续到下一代?为什么上一辈的苦痛要继续让下一代来承受?难道仇恨这株草只有除掉根才能彻底消失?
    这些问题江湖人不懂,江湖人懂得只是有仇报仇、血债血偿,所以江湖上飘着的永远都是腥风血雨,永远发生的都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却始终很少有人想想到底为什么会这样,有什么能够平息争端、化解仇恨。
    封尘手持离剑,这剑几日来都未被主人擦拭过,今日一出鞘,就隐隐在颤动,似乎被压抑已久的野兽突然爆发,剑气竟比以前来得更为强烈。
    而陈风手持的剑,银光四射,却无一丝剑气,如果将封尘离剑比喻为一个桀骜不驯、张扬高调的世家大少,陈风的剑就是内敛深藏、不显山水的谦谦君子,二者相遇,必会有一场大战。
    封尘右手持离剑,一闪之际就来到陈风面前,一剑刺向陈风的喉咙,陈风用手中剑去格挡、挑开,突然之间,封尘一下子改变了剑路,本是刺向陈风喉咙那一剑,又向着他的腹部刺去,这一变化,乃在瞬息之中,至于封尘是如何将剑路从喉咙移至腹部,没有人知道。
    因为这一招实在太快,太急!
    就像封尘突然又长出一只手,手中又长出一柄剑一样。
    陈风也早已反应过来,他没有再次用剑去格挡,而是闪避。
    他的身子竟用一种巧妙的方式避开这一剑,同时又用自己的剑横劈封尘面门。
    这一招非但别人想不到,也不敢用,因为封尘这一剑实在太快,别人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躲避、反击。
    而对于陈风来说,这一招可以说近乎是他身体的本能反应,剑客其实都会有一种本能的身体反应,只是一般人没有发现而已。
    见对方避开自己那一剑,而且竟然还击,用剑横劈自己面门,封尘不由得暗自吃惊,他没有再去进攻,而是撤步后退。
    “你的确很厉害,可以你是我交手过的人的当中武功最高的人。”
    “谢谢夸奖。”
    “我说的本就是事实。”
    “可我还是要杀你。”
    短短的七个字,陈风又出手!
    封尘却更快。
    死亡往往能激发出人的潜力
    所以说“哀兵必胜”,有的人遇上死神会苦苦求饶,连连放弃;有的人遇上死神却会奋力一搏,以求生路。
    封尘向前一跃,本是右手所持离剑此时换成双手,朝着陈风迎面砍下!
    若是这是一场有观众的比武的话,观众绝对会笑掉大牙:这是什么招?这是小孩子打架?高手出招不应该是虚无缥缈,潇潇洒洒,怎会如同你这般笨拙?
    的确,这一招看起来是如此笨拙,简直像个初学剑的小孩子所用的招数。
    可只有真正会用剑的人才知道,真正好的剑法,是绝对不会好看的,因为这会影响剑的角度、方向,剑客的力道等等,而高手相争,胜负本来一丝一毫之间,稍微一个偏差就可能败于对方之剑下。
    真正好的剑法,是能杀人的剑法;好看的剑法通常都杀不了人。
    所以在打架中,通常最有效招数就是迎面给对手来上一拳,而不是摆上一堆花架子。
    这和用剑是一个道理。
    其实很多事物的道理都是相通的,只是看你会不会用心去想,想通之后,你的境界就会比别人高很多。
    所以封尘这一剑对于陈风来说,是会随时刺入他的身体,气势汹汹的一剑,像暴雨磅礴中的闪电,携带着天地间的余威,要将人世间所有阻碍,反对它的人全部劈成灰烬!
    这一剑似乎凡人都不可抵挡。
    难道这一剑——只有天神才能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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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九章 贪心夺宝

    陈风没有躲避退让,在他们之间早已有了一个默契:必须接住对方拼尽全力的一剑,否则就算输。
    所以陈风必须接住这一剑。
    他没有横起长剑,呆在原地硬生生去阻挡离剑的剑路,而是一跃而起,迎剑而上,一剑刺去。
    ——他要刺的是什么?
    封尘使出全身的气力,这一剑似乎不仅仅是一柄剑,而是一把钢刀,一把铁锤,将所有阻碍他的人全部砍碎,全部砸碎!
    而陈风却没有碰上他的剑,只是在他的刀碰上自己的头颅之前,轻轻划破封尘的两只手腕,然后又退回原地。
    离剑走着还是以原来的剑路,可封尘却拿不住离剑了。
    所以在剑离陈风头颅两寸的地方,“当”的一声,离剑从封尘手中滑落,落在陈风脚下。
    “你输了。”
    “对,我输了。”
    这场生死搏斗没有想象中的激烈精彩,甚至是平淡无奇的。
    在普通人看来,这和普通的剑客比剑没有什么区别。
    且他们的剑术本就从高贵华丽变得朴实无华,深藏不露。
    所以高手即使用一根枯枝也能杀人。
    “还有什么话想说。”
    封尘倒在地上,轻轻喘着气,他盯着陈风看了很久,默然道:“你知道封家有很多宝藏。”
    “现在你快要死了,这些宝藏是不是已经变成我的。”
    “是。”
    “告诉我在哪里。”
    “落花成外有一座叫做‘牛角山’的山,宝藏就在那两根形如牛角的山中。”
    “这么简单?”
    “很多事都很简单,不过是你们想复杂了。”
    “死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所以你最好让我最简单的去死。”
    “下辈子我们会是知己。”
    陈风说完,一剑划过封尘的咽喉,一道又细又长的红血痕出现在咽喉上。
    封尘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很感谢他,这一剑没有痛苦,他只感觉脖子微微发痒。
    他在想,是不是下辈子他们真的会成为知己?
    陈风剑已入鞘,转身朝着门的方向走去,等走到门口时,封尘的脖子喷出一道又一道血雾,一丝也没有沾到陈风的衣服上。
    封尘早已倒下,漫天的血雾洒在他的身上,好像开出了一朵又一朵的血花,那么美丽,美得又那么凄凉。
    那个藏在床下的女人却几乎忍不住要吐了出来,等到陈风走远,她才钻出来“哇”地一声,把之前喝下去的酒、吃下去的肉全都吐了出来。
    她看着不远处倒在地上的年轻人,四周都是鲜血,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脖子上只有一道清晰的血痕,血已经不再流了,他就静静地躺在那儿,谁都想象不到几刻钟之前他还抱着这些女人在喝酒。
    她想到这儿又忍不住想要吐出来,但她一想到刚才自己真的听到了那那个宝藏的位置,她又忍不住想要拍手大笑。
    “宝藏...宝藏...里面不知有多少金银财宝,幸好我胆子大留了下来,哼,这些都是我的,你们谁都别想抢一锭银子。”
    她在自言自语着,幻想着拿到宝藏,她就是天下第一女巨富了,“到时候我要让那帮曾经欺负过我的臭男人好看!”
    “你说的那个臭男人包不包括我?”
    这个声音又尖又细,不仔细听还以为会是女人的声音,可这个女人知道说这话的绝不是女人。
    “啊...”
    那个笑得最甜的女人再也不会笑了,她甚至连一声都没有发出来就倒在了地上。
    死人是永远不会笑的。
    她本来笑得弯弯的小嘴,现在已经张得比拳头还要大,就这么张着,她也永远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死。
    她本来可以和她的姐妹们一起带着金银珠宝找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可是她们禁不住银子的诱惑,来到这个地方;
    她本来之前可以和姐妹们一起逃离这个地方,可她却偏偏想着要找到那批宝藏,成为天下女巨富。
    她本来一切可以变得美好,却因为贪念放下在手中的幸福,一步一步坠入地狱,这要怪谁?
    而现在,大多数人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她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能带走的,只有她的怨恨;带不走的,有她终生追逐的财宝。


    牛角山。
    牛角山是落花城外的一座山,因为这座山中间圆,两侧又有两座向上凸起的狭长石柱,从远处看,就像是牛头上的两根牛角,所以名为“牛角山”。
    这一带很少有人来,人们大多住在城中或者周边的小镇,如果要藏宝,这的确是一个好地方。
    陈风手持长剑,施展轻功穿云过树,衣袂飘飘,眨眼间便可以看到那形如牛角的牛角山。
    “救命啊!救命啊!...”
    突然陈风听到有人在喊救命,似乎就在不远处的脚下。
    这地方怎么会有人?
    无论如何,在这种喊救命的人,一定是遇到了很麻烦的事情。
    于是陈风决定去看一看。
    两脚刚刚落地,陈风便看见一个头扎发髻,身穿青色长衫,秀才模样的人,被一根绳子倒吊在树上,使劲挣扎却不得,正在大声呼救,一张枯黄色的面皮已经涨成了紫红色,看样子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
    陈风走上前去,还未开口,那人就大声道:“这位公子!这位公子!拜托帮忙救救在下!再吊下去在下就没命了!快救救在下!”
    陈风微微一笑道:“这位公子好雅致,竟然在这里玩荡秋千。”
    那人像是要哭出来,“公子,我又不是疯子,来这里荡秋千干嘛!”
    陈风道:“那你为何被吊在这个地方?”
    那人喘着气,断断续续道:“在下姓...陈,是一...一位秀才,今天要去对面的镇上讲...学,但是时间来不...及了 ,所以...就...就抄近路,谁知...中了猎人在此的埋伏,快...快救救...在下吧!”
    陈风看着他酱紫色的脸,没再说一句话,轻轻一跃,跳到树干上,欲拔剑砍断绳子,却又没动。
    那人又大声道:“公子!快砍断绳子啊!在下真的不行了!”
    陈风却没有动手,又道:“我并非不想救你,只是我若一砍断绳子,你便会头朝下摔倒地上,这么高的话,只怕会将你摔得脑浆迸裂。”
    那人顿了顿,没有出声,大概也觉得这段话有道理。
    陈风道:“这样吧,你把手给我,我拉着你再砍断绳子,这样你就不会掉下去了。”
    那人连连点头,晃得树都在不停地摇。
    “来,把手给我。”
    “公子一定要拉好我!千万别松手!”
    “你放心,一定拉好你。”
    那人使劲弯腰向上,想要把手递给陈风,陈风左手拿剑,右手去接那人的手,好不容易握上,那人却嗷嗷大叫起来。
    “公子公子!你的手太用力了!捏得我都疼了!”
    “哦?是吗?那我换个地方。”
    说罢陈风右手一翻,扣住了那人右手的命脉。
    “公子,你这是作甚?!”
    陈风冷冷道:“如果你想活命的话,最好不要乱动,否则我右手一用力,你马上就会像一只蚂蚁一样被我捏死。”
    那人竟然“哇哇”大哭起来,“公子!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何如此待我...”
    陈风冷笑道:“你说你是怎么来的?”
    那人哭诉道;“在下...在下...为了抄近道走过来的...”
    陈风道:“既然如此,为何你的鞋底如此干净?”
    那人突然止住了哭声,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陈风。
    “想必你大概是用轻功飞过来的,所以鞋底才会这么干净。”
    “好!果然聪明!”
    那人说话本来柔柔软软的,这时突然又变得沉稳、冷静,像一块石头。
    他本来哭丧着的脸,此时也是面无表情,像块石头。
    “而且你的手根本没有书生该有的茧,反而是习武之人有的老茧。”
    “你很细心,竟然发现了破绽。”
    “不是我细心,而是你马脚露的太多。”
    “现在你已经抓住了我的马脚。”
    “所以你还是乖乖听话,最好不要动。”
    那人看着陈风的眼睛,果然不动了,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会好对付。
    陈风也看着他,忽然厉声“你来这里到底干什么!为什么要害我?!”
    那人竟然笑了,此时显得说不出的惬意,好像他已经被人放下来,躺在一个舒服的床上休息,而他此时正被吊在一棵树上,右手的命脉还被人扣着,随时都会丧命。
    “我知道你要去干嘛?”
    “你知道?”
    “我知道的事通常都很多。”
    “所以你想杀了我,然后吞下那批宝藏。”
    “我不想杀你。”
    “哦?”
    “我们要活捉你,然后让你把财宝给我们取出来。”
    “有道理,谁知道那洞里会有什么机关暗箭。”
    “我想的是不是很妙?”
    陈风又笑了笑,道:“简直妙极了!”
    “太妙了!”
    说到这里那人竟然高兴地想拍手,不过他的右手被陈风扣住了,他只有用左手拍着自己的胸脯,就好像真的会有人把财宝替他拿出来,再恭恭敬敬地送到他家里去一样。
    陈风止住笑容,眉头微微一皱,道:“可是现在被吊在树上的是你,然后被捉住的也是你,我却不想替你把财宝拿出来,那该怎么办?”
    那人也学着陈风皱起眉头,喃喃道:“这个的确是个问题...”
    他们俩你一言我一语,一个站在树干上握着另一个人的手,另一个人干脆被吊在树上,可两人竟然好像在聊家常一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哪里看到了两个疯子。
    过了会儿,那人忽然叹了一口气。
    陈风道:“你叹气干嘛?”
    那人道:“我不得不改变原先的注意了。”
    陈风道:“能不能说给我听听?”
    那人道:“我怕你听了之后会下得从树上掉下来。”
    陈风笑道:“不会不会,这些年我的胆子越来越肥了。”
    那人又叹了一口气,缓缓道:“我决定不让你帮我们把财宝取出来了。”
    陈风道:“哦?我不去帮你取财宝了,那我要干什么?”
    那人脸上浮现出一抹神秘的笑容,轻声道:“我要你去死...”
    听到“死”字,陈风脸色忽地起了变化,瞬间从树干上翻了下来,同时,他的右手还紧扣着那人的命脉,左手一剑砍断绳子,带着那人,又借着下面几根细枝的力,轻飘飘落在了离树有几丈远的位置。
    “好快的反应!”
    陈风定睛一看,他之前站的那根树干上,此时正站着一个腰围三尺,身高一丈,皮肤又黑又糙,如黑炭一般,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大白色短裤的人,右手握着的一柄板斧已经横劈入树中数寸。
    从下面往上看,这人好似远古巨神,手持一柄巨斧扫荡人间,声如洪钟,只怕他一吼这片林子都要抖一抖。
    陈风微微一笑道:“我若身手不快,只怕此时早被砍成两段了。”
    话虽如此,可陈风手里还是不自觉出了冷汗,刚才若非他一直保持警戒,又感觉到巨斧的斧风,只怕真的会被这人立斩于树上。
    “果然好身手!”
    被陈风抓住的那人笑道。
    “你刚才说那么多话,为的就是让我放松警惕,好让他出手。”
    那人又叹了一口气,“可惜还是被你逃过了。”
    陈风苦笑道:“对付你这样的人不多长几个心眼,只怕我早已死了几百次。”
    那人“嘿嘿”笑道:“这次你有没有多长一个心眼?...”
    话未说完,那人未被擒住的左手突然一掌拍向陈风的后背,陈风本想转身用手去接这一掌,却又发现那人掌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根银针,若要用掌去接,必会被银针刺伤。
    而这人心狠手辣,银针中必定有毒。
    所以陈风左掌顺势偏左,去拍他的手腕,即使这样陈风也未放开擒住他的右手;余光中又赫然发现那人右手也多了几根银针,正准备朝陈风手腕刺下。
    短短眨眼之间,那人竟出了如此变化莫测、阴险狠毒的招数,陈风不得不放开擒住他命脉的右手,两脚在地上一蹬,撤出几步远。
    “好狠的招数!”
    “这招我用了无数次,从未有人在它手底下逃脱过,你是第一个。”
    那人立在原地,嗅着掌中的银针。
    陈风刚想要说什么,一阵斧风又从头顶压来,陈风这次却没有躲,长剑出鞘,斧剑相拼!
    “梆”的一声巨响,剑气斧气纵横,树叶纷纷落下,地上残枝无数,就像人的断臂残肢,躺在地上哀嚎着。
    那个黑巨人只觉得眼前银光一闪,接着便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斧锋出传至斧柄,再传至两只手。他只觉得虎口开裂,两只手竟然拿不住斧子,他的人也好像被这股力量掀翻了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
    “啪”的一声,巨斧砸在地上,直接砸出一个窟窿,再看陈风,也是双手持剑,两脚分立,双脚的半只脚掌已经没入土中,那柄剑横在陈风头顶,就是它挡住了黑巨人如山呼海啸般的一击。
    普通的剑绝对受不了这种重击,非断即残;而陈风这柄剑却完好无损,反而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隐隐中似乎有剑吟,这柄剑似乎得到了新生!
    再看陈风,面如湖水般平静,好像根本没有受到这种打击,神色无异,却更添了一股魄力。
    此时他这人也好像是一柄剑!
    那个秀才模样的人和黑巨人都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剑气,好像一柄利剑抵在他们眉心处,随时随地都可以将他们斩得灰飞烟灭。
    黑巨人的巨斧已经破碎成了一堆废铁,秀才和黑巨人不由得冷汗直流,竟然动也不敢动一下。
    陈风缓缓走到他们面前,剑早已入鞘,那股逼人的杀气似乎也已收入剑鞘中,他们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竟能将自身的杀气、剑气收放自如,这人武功实在深不可测。
    “你...你怎么...”
    秀才大着胆子问,却又不住的结巴。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能将杀气收放自如?”
    秀才讷讷地点点头。
    “我不想杀人,所以不必有杀气;这剑也不想杀人,所以这剑也不必有剑气。”
    “不过该有的时候就得有,比如遇到你们这样的人。”
    “但我还是不想杀你们。”
    秀才和那黑巨人一听,愣了一愣。
    陈风淡淡道:“若你们以后还敢作恶,就休怪我不客气。”
    两人纷纷拜倒,陈风头也不回地走入林中深处。
    “你不想知道是谁派我们来的吗?!”
    陈风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
    有些事情不需要说。
    答案,就在那个藏着宝藏的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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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十章 机关重重

    山色苍翠,绿的好像能滴出油来。
    陈风踏枝而行,眼前尽是一副绝美的图画。
    远处牛角山两根“牛角”耸立在远处,像是一头沉睡已久的巨牛,头上长满绿色的青苔;走近一看,两根巨型的石柱斜插在山包上,瘦骨嶙峋,上面长满了碧草松树,环绕四处,根本没有上去的路。
    宝藏藏在这里,没有一点手段,谁都别想上去。
    陈风见此却微微一笑,别人没有办法,他却有办法。
    只因他有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轻功。
    陈风掏出一根精致而又锋利的匕首,两脚往地上用力一蹬,他的人就飞数丈高上了石柱,等到力将尽要落下时,他就将匕首插入石柱里借力再次飞起。
    这招看起来简单,一般人却难以驾驭,非但有轻巧的身手,找准可以下刀固定的地方,还需要有绝妙的轻功,否则上到一半力已竭,这可就麻烦了。
    就这样数盏茶之后,陈风已经快到牛角尖部。
    这时他的头顶上是一根古松,树身经历数百年的风吹雨打,变得坚韧而又粗糙,陈风跃上古松,再没有向上去了。
    古松的根部看不清,长满了一堆乱草,陈风用匕首齐齐切断,等杂草除尽,眼前赫然出现一个黝黑深邃的洞口,洞口前同样是乱草丛生的一条小路。
    陈风离开古松,站在洞口旁,没有往前再走一步。
    他掰下一块石头,丢进洞中,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咚”的一声。
    这小路竟是假的,其实是一个无底洞。
    要是别人不注意,早就一脚踏了进去,结果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这——该如何下去?
    陈风从身上取出一个圆圆的铁环,慢慢伸向前上方,到了某一个位置,他突然就放开那个铁环,而铁环竟然悬浮在了空中。
    若你在远处,一定觉得自己见到了鬼。
    只有在近处的人才会发现,不知是谁竟然在洞中架设了一条钢丝,圆环就扣在了这根极细的钢丝上面,钢丝又在黑暗中,所以很难被人发觉,远远看起来,就像铁环悬浮在了空中。
    陈风右手拉着铁环,轻轻往前一荡,整个身子就出去了,下到洞中才感觉到刺骨的寒意,凉风不断地往上吹, 用不了多久,估计钢丝上的人就会被吹成冰块。
    陈风右手紧握着铁环,铁环顺着钢丝迅速下滑,前方是无尽的黑暗,好像没有尽头,又好像这钢丝的尽头是不为人知的——地狱?
    只有鬼神在能发现这种地方,也只有鬼神才能在这种地方架起这么一条钢丝。
    滑了一会儿,陈风突然看见前下方有一抹光亮,似乎也是一个洞口。
    可钢丝滑行的方向前面仍是一片黑暗,不知通向何处。
    跳还是不跳?
    如果跳的话,很有可能直接坠入万丈深渊;如果不跳的话,前面是什么?
    陈风使劲一扭铁环,铁环在钢丝上打了一个扭,硬生生地在钢丝上停了下来,陈风人却因为惯性向前猛地一晃。陈风借这一晃之力向前跃去,不偏不倚刚刚踩到那个透着光亮的洞口。
    果然是一个洞。
    陈风刚刚在洞口站稳,突觉脚下本来硬实的土地变空,整个人立刻下坠,情急之中,陈风用右手上的匕首插入旁边的岩壁中,才得以让自己悬在空中,没有掉下去。
    陈风朝下面看了看,他刚刚踩着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洞,洞底幽深,若是掉了下去,恐怕鸟都飞不上来。
    他轻轻喘了一口气,左手扶在洞口处,右手拉着匕首,双手一起使劲,身子就飞了上去。
    突然陈风觉得头顶有一股热流涌下,于是右脚一蹬石壁,身子就向前冲了过去,刚上前几步远,“轰”的一声,一团烈火从陷阱的上方冲下。
    如果反应慢的人,即使不掉进洞中,也会被头顶上的烈火烧得皮毛不存。
    这时两旁又飞出无数支箭,陈风此时正在空中,旧力将尽,新力未生,躲是绝对躲不开,如此密集快速地箭阵,谁都会被其射成刺猬。
    陈风收起匕首,拔出长剑,在周身舞动,顿时银光四起,即便是密集如雨的箭,碰上银光之处,纷纷断做数截掉落,一时之间,陈风脚下就堆满了残箭。
    而陈风却是毫发无伤,“叮”的一声,剑已入鞘。
    深沟、烈火、利箭,这些变化皆在数秒之内,若是常人早就已经粉身碎骨、尸骨全无,而陈风竟能应对自如。
    他走进洞中,光线越来越亮,视线也越来越好,一个转折过后,陈风就看到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宝藏。
    这也是一个洞,洞壁上不知何时已点上了烛火,大堆大堆的黄金摆在一个碧玉制成的桌子上面,金碧辉煌,闪闪发亮,玉桌下也是成堆的金银玉器,古书字画,数不胜数。
    这些财宝足以让人快快活活地过上好几辈子。
    “你出来吧,我知道你在这里。”
    陈风正看着那堆金子说话。
    “你早就知道我来了?”
    这声音又细又长,听起来像是女人的声音;同时,一个肥大的黑影映在石壁上。
    烛火也映在这人的脸上,满脸肥肉挤得眼睛几乎都看不见了,可还在用力地挤着他的眼睛,远远看过去,就像是一团扭动的大肥肉。
    “你早就知道我来了?”
    “林中的那两个人就是你派来的。”
    “果然他们杀不了你。”
    “你知道他们杀不了我,你派他们就是为了阻碍我,好让我替你扫清那些陷阱障碍。”
    “好小子,陈风,我果然没看错你。”
    “我也没看错你——胖锥子。”
    胖锥子轻轻拍着手,从一个黑暗的角落走出,他眯着眼,显得很满意的样子。
    “没想到这些机关你竟能全部都破了,要是常人十条命也不够死,厉害,厉害!”
    胖锥子伸出大拇指,对着陈风摇了摇。
    陈风侧着身子,道:“你就没想过如果我破不了机关,你又怎么进来?”
    胖锥子道:“如果连你都破不了的机关,我是不会冒这个险的。”
    陈风道:“你真的舍得这些宝藏?”
    胖锥子盯着那些黄金,幽幽道:“当然舍不得...”
    他顿了顿,又道:“所以我会把这个消息一个人一个人地散布出去,直到那个可以破机关的人。”
    陈风道:“然后你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来到这个藏宝洞,得到这些宝藏——你可真会打算盘。”
    胖锥子笑道:“算盘打得好,账才能算得精,最好的账就是别人把黄金都从水里捞起来了,最后都放在我的船上。”
    陈风半边身子隐藏在黑暗中,冷冷道:“难道不怕捞金子的人把你的船凿沉,再把你淹死?”
    胖锥子道:“我不会被淹死的...因为我来的时候把钢丝切断了,恰好洞外又有一个我的人,如果我死了,这条可以出洞的钢丝就会没了...”
    陈风道:“所以我不能杀你。”
    胖锥子摸了摸肚子,眯着眼道:“不但一根毛都不能动我,而且还得老老实实把我伺候好了,说不定我一高兴还可以送你一点金子。”
    胖锥子说这话时说不出地趾高气扬,像是主人在对他的奴才下命令,说不出的轻佻之意。
    陈风苦笑道:“我好像这一趟白来了。”
    胖锥子点着头道:“如果你硬要动我,大不了我们俩都困死在这个洞里,你差点丧命,就是为了这些金子,最后反倒陪我死在这个洞里,岂不是太划不来了?”
    陈风道:“你难道不怕死?”
    胖锥子道:“我怕死不重要,重要的是来到这个洞里的人怕死才重要,谁都不愿意抱着一个宝藏去死,所以既然他们不想死,就得求我让外面的人把钢丝放下来,一旦求我,金子就自动来了。”
    陈风叹了口气道:“你这笔账算的太划算,即使我死了,无论以后谁进了这个洞,都会为了保命而分你金子。”
    胖锥子用那只又肥又小的手摸了摸下巴,满意道:“所以你想不想死?”
    “不想。”
    “所以我们得商量下如何分金子。”
    “但你莫忘了一件事。”
    “哦?”
    “我知道你想杀我,这样就能得到全部的宝藏。”
    “但现在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谁都杀不了谁。”
    胖锥子扭动着身子慢悠悠走到陈风面前,看了看那堆珠宝,深深吸了了一口气道:“这难道就是封家宝藏?”
    陈风道:“当然。”
    胖锥子轻轻抚摸玉桌上面的金子,那么仔细,那么温柔,像是妈妈抚摸婴儿的脊背。
    对于胖锥子来说,金子就是他的儿子。
    他唯一惋惜的是,儿子可以娶老婆,生孩子;金子却不能娶金子,生金子。
    如果什么时候金子也可以娶金子,生金子,恐怕他高兴地要飞到天上去。
    “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宝贝...”
    胖锥子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对着金子说话,此时的他眼里只有金子,就算这时候别人脱了他的裤子,他都不想管。
    胖锥子回过头,悠悠道:“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么?”
    陈风自从进来这里后,就站在原地没有动,只是淡淡道:“跟踪我来到这个地方。”
    胖锥子手拿两锭金子,在眼前晃了晃,恨不得一口把它们吞到肚子里面去。
    “你猜我是怎么得到你来藏宝洞的消息?”
    “我猜你多长了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和一张嘴。”
    “哦?”
    “一个女人?”
    “你指的是谁?”
    “那个藏在床底下的女人。”
    “你知道她藏在床底下?”
    “没有人能够逃过我的眼睛。”
    胖锥子放下金子,走到陈风面前,盯着陈风那张瘦削而冷峻的脸庞。
    他没有看他的眼睛,此时他的眼睛显得黝黑而深邃,像大海深处一般,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胖锥子一看这双眼睛,就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
    不过他还是显得很轻松的样子,道:“她藏在床下又如何?女人胆小害怕本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陈风道:“当时她本来可以走,可是她选择藏在床下。”
    她当然不会是要看他们大家,两个男人手拿两把剑,要做生死搏斗的样子,无论多爱看热闹的人,恐怕都没有胆子留下来。
    胖锥子道:“所以她有别的目的。”
    陈风道:“她对封尘能有什么目的?”
    胖锥子道:“只有他身上宝藏的秘密。”
    陈风道:“她怎么知道这个秘密?”
    胖锥子道:“当然是我告诉她的。”
    陈风道:“你为什么会告诉她这个重要的消息?”
    胖锥子道:“因为她是个很精明,胆子也很大的女人。”
    否则他不会冒险藏在床下,想要偷听宝藏的秘密。
    陈风道:“她怎么会陪在封尘身边?”
    胖锥子道:“当然是我安排的。”
    陈风道:“所以你知道封家宝藏的秘密,知道我来这里一点也不奇怪。”
    胖锥子叹了一口气,苦笑道:“因为我长了两只耳朵,两只眼睛和一张嘴,然后把她把看到和听到的全部告诉我。”
    陈风没有说话,胖锥子又接着道:“你实在很聪明,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了你。”
    陈风这时忽然对着胖锥子笑了笑,陈风算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虽然经常冷着脸,让人不敢接近,可是他笑的时候却是很亲切,让人很安心。
    胖锥子却感到不安起来,他发现自己的心脏突然跳得很快。
    “你...你还知道什么?”
    “你瞒了我多少,我就知道多少。”
    胖锥子面色突然阴了下来,一字一句道:“比如说...”
    陈风一笑道:“比如说我知道你才是真正的糊涂老四。”
    胖锥子突然像被人打了一棒子,脸上的笑容已不见,脸上的肥肉急剧快速地抖动,不是兴奋地抖动,而是吃惊地颤抖,连同身上的肥肉一起在颤抖。
    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微微一笑道:“你说什么?我是糊涂老四?哈哈。”
    他看着陈风好像在看着一个说胡话的疯子,然后听这个疯子讲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
    陈风也在微笑,不过当他看到陈风的笑时,胖锥子就笑不出了。
    陈风道:“你说过我很聪明,对吗?”
    胖锥子道:“是,你的确很聪明。”
    陈风道:“难道你不知道,最后不要在聪明人面前撒谎?”
    胖锥子道:“我说的是真的,你不是已经见过真正的糊涂老四,而且他也已经被我杀掉了。”
    胖锥子绷着脸,一脸严肃,说话也是一个字一个字,怕别人听不清,态度更是诚恳,看起来就像一个犯错误的小孩子在向师傅认错。
    如果你看到他的样子,恐怕打死你也不会把他同那个杀人不眨眼的胖锥子联系在一起。
    陈风却只是笑着摇摇头,道:“谁说我见到的是真正的糊涂老四?”
    胖锥子道:“那你说我为什么是糊涂老四?”
    “那晚我在房中,突然一个人闯入花园中,想要掳走如玉,最后留下了金蛇软剑。”
    “那又怎样?”
    “金蛇软剑既然是糊涂老四的东西,他怎么会这么轻易就留下他的宝剑?”
    “除非他要让那个人知道他是糊涂老四。”
    “而且胖锥子的花园防守之严密,不是一般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而那晚竟然没有一个看守发现他。”
    “说明这个人在这座府里有内应。”
    胖锥子的嘴角微微上扬,他竟然开始笑了起来。
    “继续说。”
    “那日我去卖剑,那个所谓的糊涂老四造了一柄假剑想要骗过我。”
    “糊涂老四当然狡猾奸诈,这样难道不对?”
    “当然对,不过我想不通的是,从卖剑到这柄剑被他买走,才不过几盏茶的时间,他怎么能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造出这么一柄足以以假乱真的剑?”
    “因为他早已知道,你想卖剑来引他现身,所以才有时间打造了这么一把剑。”
    “那么他又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
    “只有我,当日只有我知道这个消息。”
    “所以当时我就断定,这个糊涂老四有问题,你也有问题。”
    “所以我杀了他灭口,怕的就是他露出马脚,让你看了出来。”
    “但就是这一招让我确定他是假的糊涂老四。”
    “怎么说?”
    “糊涂老四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被你杀了?只怕是为了灭口,他一死就没人认为糊涂老四还活着,从而掩盖你才是真正糊涂老四的真相。”
    “听你一说,我这步棋好像走错了。”
    “当然错了,所以他在临死前说断断续续地说‘你竟然杀我’,说这句话并不是因为他不相信自己竟然一时大意,而让你杀了他。”
    “那是为了什么?”
    “而是他根本没有料到,是你一开始让他假扮糊涂老四,跟你演场戏,但是最后你竟然真的杀了他。”
    “他至死都不相信我会杀他。”
    “这才是真正的悲哀。”
    陈风不笑了,而是轻轻叹了一口气。
    如果一个人到临死前,才发现自己竟然死在那个一直忠心耿耿为其效劳的人手中,那多么深的痛楚,多么深的悲哀。
    被人背叛,信任被无情的撕裂,这种绝望又有几个人能够承受得了?
    尽管那人和胖锥子只是以金钱美色作为交换条件,但在美人香味犹存,美酒尚温的时候被杀死,那种痛苦不比被人用刀插上十几刀来的痛苦少。
    胖锥子又道:“虽然这么说,可是这样并不能证明我就是糊涂老四。”
    陈风道:“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
    “当日我去假糊涂老四那里的时候,看到他怀里有两个女人。”
    “这又如何?”
    “可后来我又看到了那两个女人,就在那个房间里面。”
    “这种女人本就是有生意就做,无论是丑男人还是美男子。”
    “城中那么多女人,为何偏偏就是这两个女人?”
    “也许是巧合而已。”
    “没那么多巧合,这两个女人同时出现在糊涂老四和封尘身边,而且封尘的女人是你找来的。”
    陈风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那个藏在床下的女人,她知道宝藏的消息绝对不可能是你告诉她的,这么重要


    这些足以证明那个所谓的糊涂老四是假的,而你才是真正的糊涂老四。”
    胖锥子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你实在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不错,我才是真正的糊涂老四。”
    “而且我也知道,糊涂老四绝对不是那等刁钻猥琐之人。”
    “那你觉得他是什么人?”
    “你知道狼抓羊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是什么?”
    “最好的方法就是披上羊皮,成为一只羊。”
    “这样狼就可以混迹于羊群中,谁都不会发现他。”
    “人也是一样,最好的掩藏,就是变成另外一个人。”
    陈风盯着糊涂老四,缓缓道:“所以你这些年来害怕仇家追杀,就把自己从一个瘦的皮包骨头、一毛不拔的人,变成了一个满腹肥油、出手阔绰的大胖子,而且还小有名气。”
    糊涂老四道:“这样谁都不会想到,本来隐姓埋名的糊涂老四,竟然就是现在如此飞扬跋扈的胖锥子。”
    陈风微微一笑道:“看来糊涂老四一点也不糊涂。”
    糊涂老四叹了口气道:“可我遇见你就糊涂到家了。”
    陈风道:“谁说糊涂?你简直聪明到家了,你一开始就已经计划要用我来找到封尘,然后对付他,最后再找到封家宝藏。”
    “你都知道?”
    “当然,不然你怎么会那么好心,帮我找封尘,在我受伤后又帮我疗伤,无非是让我保持好体力,和封尘决一死战,你好收渔翁之利。”
    “你好像说对了。”
    “但你怕我找封尘不是为了复仇,而是有其他阴谋,所以你找人假扮糊涂老四,一是为了躲开别人对你的追查,二是为了确定我的身份,看我是不是说的实话。”
    “又说对了。”
    “但是你没有想到封尘竟然自己找上门来,还找到了假的糊涂老四。”
    “所以干脆顺水推舟,让他以为仇人已死,他就会放松下来,所以一旦我安排的女人撬不开他的嘴,就让你去逼问出来。”
    “你觉得我一定会问出宝藏的位置?”
    “莫忘了那为糊涂先生是我安排的,所以那天你对着那些金子说的话,眼睛里发的光,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陈风叹了口气 道:“你看人实在准,还好我问了出来,不然你真的要哭死。”
    胖锥子“嘿嘿”一笑,“我看人实在很准,所以最后完美地完成了这个计划,封家最后一点血脉被你斩杀,宝藏也找到了。“
    “你好像高兴得很?”
    “你难道不高兴?”
    “我有疑问时就高兴不起来。”
    “什么疑问?”
    “比如说,你为什么不问我,我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这个计划?为什么发现之后还会去执行它?”
    糊涂老四掂了掂手上的金子,笑得简直比花还灿烂,“这个暂时我还不想管,我只知道这地方的金子有一大半归我了。”
    说罢他斜眼看了看陈风,显得说不出的得意,“我还知道你不求我的话,就休想离开这个地方,哈哈哈。”
    说着他又抓起两锭金子,放在手里细细把玩。
    陈风看着糊涂老四拿金子,自己却没有急着上前拿,而是站在原地,道:“宝藏是不是很重要?”
    糊涂老四头也不回道:“当然重要。”
    陈风道:“既然这么重要的消息,你怎么会告诉那个藏在床下的女人?”
    糊涂老四愣住了,缓缓转过身,道:“那你觉得她是怎么知道的?”
    陈风道:“既然她和假糊涂先生那两个女人是一起的,那日她们肯定听到了宝藏的事情,但那个女人最后也知道了,所以她才会悄悄躲在床底下。”
    糊涂老四道:“不错,这种秘密怎么能告诉她。”
    陈风黯然道:“可惜她还是死了...”
    糊涂老四听到这里,手中的金子突然掉到地上,“当”的一声,回声从洞中传出,接着又传回洞中,最后在洞中徘徊。
    陈风从地上缓缓捡起一锭金子,左手轻轻握住,又轻轻揉了一揉,一切的动作是那么轻柔,优美。
    接着他摊开手,一锭元宝状的金子就变成了一堆细细的粉末。
    陈风张开手指,金沙就顺着指缝滑下,接着就飘散得无影无踪。
    “你...你到这里不是为了金子!”
    最起码真正喜欢金子的人,是不会把一锭大金子捏成粉,然后让它被风吹走。
    要知道那锭金子可以找好几十个姑娘,吃几十吨酒席,喝几十坛美酒。
    “你难道不奇怪一件事?”
    “什么事。”
    “我为什么对当日你杀假糊涂先生的细节这么清楚。”
    糊涂老四在金子从手中掉下来的时候,就愣住了,这次他再一次浑身一阵颤抖。
    糊涂老四提高了声音,大声道:“这...你怎么知道?!当日你根本没有在场。”
    陈风却是淡淡一笑道:“别以为只是你一个人多长了两只耳朵,两只眼睛和一张嘴。”
    “其实我也有,只是你看得太远,听得太多,没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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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十二章 不屈不死

    晴,暖。
    天气晴朗,阳光温暖。
    这无疑给悲凉的深秋带来一丝明媚与生机。
    糊涂老四躺在一棵树上面,他刚才被打了一掌,踢了一脚,没想到封尘出手竟然这么重,打得他口吐鲜血。
    这时他十年来第一次被人打得吐血。
    糊涂老四看着手上的血,紧紧握着拳头,他发誓,一定要将这两人碎尸万段。
    阳光暖暖地照在糊涂老四宽大肥胖的身上,他不禁回想刚才的情形,若不是他抓住时机逃跑,又切断了另一根钢丝,恐怕现在又落入他们手中。
    “这下他们出不来了...”
    糊涂老四脸上沾满血污的肥肉又在颤抖着,他简直要兴奋得拍手大笑。
    忽然他听见一阵脚步声。
    “莫不是他们已经来了?!”
    糊涂老四刚想施展轻功逃走,却又看见不远处那个婀娜的身影。
    “难道是...”
    糊涂老四几步就来到那人面前。
    “果然是你...你怎么来了?”
    “我...你怎么受伤了?严不严重?”
    如玉身穿一身粗布衣裳,头戴青巾,一派农家妇人模样,却显得更加清新脱,楚楚动人。
    她从腰间抽出一块丝巾,帮糊涂老四擦着脸上的血迹,双眉微蹙,显得很是心疼的样子。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我...我来看看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只知道你朝这个方向走了,所以我想来找你。”
    “为什么要找我?”
    “我看见本来有个躺在地上的死人突然活了,而且去的也是你的那个方向,我不放心...所以过来看看。”
    糊涂老四紧紧盯着她,像是要盘问出什么,如玉越说却声音越小,最后竟像是要哭了。
    “你是不是在怀疑我什么,我...我...都是为了你,才穿成这样,一个人在荒郊野岭走,你...你...”
    如玉低着头,像是受了很大的委屈,两粒泪珠粘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叫人看了无不心疼。只想把她抱住,好言好语地安慰一番。
    糊涂老四也是如此,见此竟有些慌了,赶忙握住如玉的小手,轻声道:“我...我这不是担心你嘛,这么一个大美人儿孤身在这种地方走...”
    如玉轻轻擦掉泪珠,轻声道:“你先在这休息一下,我去找点果子,这边的果子据说吃了之后对疗伤很有好处...”
    “不忙不忙...你就在这里陪我好了...”
    说罢糊涂老四一把拉住如玉,将她抱入怀中,如玉怎么用力却也挣脱不开。
    “怎么了?现在让我抱一下都不情愿了?”
    “没有...我...我想先给你疗伤...”
    “只要有你,什么伤都是小伤...”
    “我...”
    糊涂老四忽然在她耳边轻语道:“我知道你来这里是为了找封尘...”
    如玉却没有任何反应,却笑了一笑,反问道:“你说什么?谁是封尘?”
    糊涂老四也笑道:“忘了告诉你,封尘就是之前的陈风。”
    如玉听到“陈风”二字,脸色骤变,却笑得更甜,“什么陈风?我是来找你的。”
    糊涂老四狞笑道:“我都没有发现那个人原来是装死,怎么可能刚好被你看到而不被他发现?”
    糊涂老四有意顿了顿,盯着如玉,一字一句道:“想必是那位仁兄叫你来这里等他们,没想到却被我撞到,无奈之下,才编造谎言说来看我...是不是?!”
    “别以为那晚你和封尘在一起喝酒我没有看见,你说了什么话我都听到了...”
    如玉本就白皙的脸庞顿时变得惨白,她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因为她根本没有办法去反驳这些话。
    只因他说的都是事实,之前那个装死的年轻人的确叫她来这里等,所以她特意打扮成农家女的模样掩人耳目,没想到竟然在半路上碰见胖锥子。
    “对!我就是来这里等封尘的!是又如何?!有本事你杀了我!”
    如玉大声冲着糊涂老四吼道,白皙的脸蛋此时已经因为愤怒而充血发红,这些年所受的折磨、辱骂、痛苦、委屈...纷纷浮现在她的心头,她突然觉得自己很陌生,因为她突然不明白自己这些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再也不会为你做一件事,哪怕是笑一笑,都让我觉得恶心!”
    糊涂老四却不为所动,好像聋了一样,根本没有听到任何如玉说的话。
    他只是开始笑了,咧开嘴笑了。
    他的眼睛又开始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一条缝,然后慢慢地直到看不见那条缝的存在。
    “你说对我笑一笑都觉得恶心?...”
    糊涂老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句话,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仔细把每个字放在口中咀嚼,看看到底是什么味道。
    “你这贱人!你说我恶心!你比我更恶心!更贱!贱人!”
    突然糊涂老四厉声大吼道,一把扯住如玉的头发,将她的脸按在自己的肚子上,又肥又软的肚子,像一大团棉花,将如玉闷得透不过气来。
    “你不是觉得我恶心么...我就让你好好恶心恶心!”
    说罢又使劲用手揉了揉如玉被他按在肚子上的头。
    糊涂老四的肚子沾满了汗、血还有油,看起来就叫人恶心,莫说叫人把脸贴上去。
    所以如玉感觉像一头扎进了粪水中,除了恶臭,她几乎快要窒息,尽管如此,她没有求饶,也没有痛苦,而是张开嘴狠狠朝他的肚子咬了一口。
    这一口像是咬到了一块腐烂发臭已久的死猪肉,直叫她想吐,虽然这样,可她还是没有松口,越咬越用力,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一丝丝的液体渗入她的口中。
    她只感觉,这液体,也是腥臭的。
    虽然脏污的血肉在往她嘴里流,她却觉得心灵变得干净起来,虽然她仍然透不过气,但是她却觉得越来越轻松,连身子好像都变轻了。
    有些人虽然打扮得光鲜亮丽,美若天仙,可是她们的心却是无比丑恶肮脏;
    有些人虽然平凡普通,甚至丑陋不堪,她们却有着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美丽的心灵。
    所以一个人,不要光看他/她的外表,要去看他/她的心。
    脏污被祛除,心灵自然就轻,身体也自然会感觉轻盈了。
    “你竟敢咬我...你这贱人!”
    糊涂老四又使劲把如玉的头发向外扯,想要让她松口,如玉这一咬的确让他有些吃疼。
    可如玉并没有松口,尽管她光滑乌黑、保养得当的头发此时被糊涂老四扯得发髻凌乱、落发满地,头而皮甚至已经渗出了血,可她还是没有松口,此时恨不得将眼前这个人活活咬死,她要将她所受的痛苦全部回赠到这个人身上!
    “贱人!松口!”
    “啪”的一声,糊涂老四一巴掌狠狠打在如玉脸上,如玉终于松了口,直勾勾地飞了出去,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如玉那娇嫩的脸上顿时红成一片,五个紫黑的手印印在她的左脸上,像是一块天生的胎记;她的嘴角也沁出了鲜血,血丝一滴一滴滴落在她的衣服上面。
    她头上的青巾的早已被撕烂,大团的头发搭在肩膀上,弯曲在后背前胸上,看起来像是一团乌黑的乱麻,她的衣服也是脏乱不堪,沾满了汗水、血迹和脏污。
    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个被丈夫狠狠打了一顿,然后被赶出来的农家妇女,谁都不会想到一刻钟之前,她还是那个清纯动人、充满诱惑的绝色美人。
    可是如果你仔细打量,她却显得更加高大、更有英气,如果之前给人的感觉是娇弱如柳,弱不禁风,此时却是仿若天上高贵的女神,虽然失去法力在凡间受尽欺凌,却仍不改高傲非凡的气质!
    糊涂老四这一通折磨反而让如玉尤似凤凰涅槃,不屈不死!
    “你为何不杀我?告诉你,我现在已不怕你!有什么手段尽管来!”
    如玉蔑笑着,像在看着一个手段已用尽的卑鄙小人。
    糊涂老四不断揉着他那块被如玉咬出血的肚子,恶狠狠道:“杀你?你想的太美,我要叫一百个流氓轮流睡你,我要叫你脱光了衣服在大街上走一百个来回,我要...叫你生不如死!”
    无论哪个女人听到这些话,都会忍不住胆战心惊,可如玉却显得无比平静,好像她早已知道糊涂老四要对她做什么。
    “就这些了么?还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
    如玉看着糊涂老四,淡淡道。
    “你在折磨我的人,我却在折磨你的心。”
    糊涂老四听到这话愣了愣,他没想到如玉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
    他想不出这个女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如此坚强。
    坚强得甚至有点可怕。
    糊涂老四不知道的是,当一个被压抑已久的人,如果遇到一个能够理解他,懂他,并且有着跟他相似遭遇的人,那么他内心的潜能就会被激发出来,产生巨大的力量。
    这种力量足以在一瞬间改变一个人。
    就像流动的水一旦遇上流动的风,就会产生震天动地的巨大风暴。
    这是糊涂老四第二次对一个女人内心有了恐惧。
    第一次是对战封啸天的夫人,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他只知道那天,那个女人像疯了一样,在封啸天重伤之际,将“江湖七子”中的三人打成重伤,然后跳崖自尽,三人中就有一个是糊涂老四自己。
    他好像又看到了封氏夫人那眼神中似乎都带有刀剑的凌厉目光,好像要将眼前这些人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现在如玉就是这种眼神。
    这种眼神中又带着无比的轻蔑与嘲笑,像在看着一个小丑。
    想到这里,糊涂老四突然怒火中烧,他握紧拳头,发誓要将封尘给他的耻辱通通发泄在这个女人身上!
    糊涂老四一步一步走向如玉,他的脸上不再有那种狞笑,而是咬着牙,绷着脸,像是一头暴怒的野兽。
    他要将眼前这个女人撕碎!
    如玉见糊涂老四向她靠近,她却没有怯懦,甚至没有后退一步,反而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锋利狭长的匕首,闪着寒光。
    “会有人替我报仇的!”
    如玉咬着牙,看着糊涂老四,一字一句道。
    随后她又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小,她是对另一个人说的。
    “陈风...封尘,我已经看到了幸福...谢谢你...”
    幸福是什么?
    很少能有人说得清,至少对于如玉来说,幸福就是遇到了一个知她,懂她,让她对“幸福”这个词不再那么陌生。
    如果封尘和陆潇最后没有大意,如玉就不会碰上糊涂老四,如玉就能从此逃离苦难的生活,走向幸福。
    现在她也即将从苦难中解脱,虽然这种解脱是死亡。
    死其实很简单,活着却更艰难。
    如玉在困苦与折磨中活了那么长的日子,现在要她去死,她却觉得无比艰难。
    若不是她触摸到了幸福?
    她曾经离幸福那么近,现在又是那么远。
    其实不远,只不过是生和死的距离。
    生和死真的距离那么远吗?
    只要心永远在一起,生和死就没有距离。
    死而无悔。
    “再见...”
    说罢如玉反转匕首,一刀刺向自己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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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19
    第十三章 封尘离剑

    如玉反转匕首,一刀刺向自己的胸膛。
    “叮”的一声,如玉的匕首被打落,抬头一看,封尘和陆潇正站在枝头上看着她,陆潇依旧笑嘻嘻的,而封尘却是面色凝重,呆呆地看着如玉。
    “你为何如此?”
    封尘轻轻一跃便来到如玉身边,看着她现在的样子,封尘只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要被撕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但他却没有露出那种痛苦的表情,反而和如玉一样显得平静。
    如玉就这么痴痴地看着他,好像忘记了糊涂老四,忘记了伤痛,忘记了痛苦的过去。
    因为她心中那个可以依靠的那个人终于来了,此时就在她的面前。
    没人了解她的痛苦,封尘了解。
    这已足够。
    “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
    如玉默默点了点头,两颗晶莹的泪珠滴落在她的脚尖。
    她哭了。
    之前被糊涂老四折磨的那些日子里她一次都没有哭,两次见到封尘她就哭了两次。
    就像是冰雪遇到寒风,寒风愈强,冰雪愈坚;只有暴露于阳光之下,冰雪才会开始柔软融化,变成温柔的清水。
    坚强的如玉此时也化成了一汪柔弱的水,被封尘的温暖融化。
    “陆潇,你好好照顾她。”
    “好嘞,你放心。”
    陆潇从树上跳下来,跳到如玉身边,脱下衣服给她披上,柔声道:“你坐下来休息会儿。”
    如玉紧紧咬着嘴唇,慢慢坐了下来,她实在很高兴,封尘能有这么一位朋友。
    有了这位朋友,对付胖锥子应该不是问题。
    封尘径直走到糊涂老四面前,缓缓道:“你是不是想知道我是怎么出来的?”
    糊涂老四为封尘二人的出现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如果你愿意说,我也愿意听。”
    “进出那两个洞口不仅仅只那两条钢丝。”
    “难道还有别的出路?”
    “当年我爹娘防的就是你这种人,所以又安排了一条秘密出路。”
    “所以你是从那条秘密出路出来的。”
    “你不想知道这条秘密出路在哪里么?”
    “如果你愿意说,我也愿意听。”
    “只要搬开那个玉桌,就会出现一个门,从门内可以直通山脚下。”
    “这么简单?”
    “很多事情都很简单,只是你把它想复杂了而已。”
    封尘顿了顿,接着道:“我想你应该想到了一件事。”
    糊涂老四道:“什么事?”
    封尘道:“既然牛有两根角,我们进去的一根牛角里面就有宝藏。”
    糊涂老四道:“当然不会那么巧合,我们的运气也并不是很好。”
    封尘道:“所以另外一根牛角中还有宝藏。”
    糊涂老四道:“什么样的宝藏?”
    封尘道:“比之前大上十倍的宝藏。”
    糊涂老四道:“里面是不是也有一条秘密通道?”
    封尘道:“不是。”
    糊涂老四道:“哦?”
    封尘道:“里面至少有十条以上的秘密通道。”
    糊涂老四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秘密通道?”
    封尘道:“因为那里黄金是另一边的十倍。”
    糊涂老四眯着的眼睛开始发光,他拍手笑道:“这样的话,就不怕有人在出口拦截,这么多通道,也能很快把黄金运出去...妙!妙!”
    封尘冷冷地看着糊涂老四,道:“如果你打赢我,这两处宝藏都是你的,我自绝于此地。”
    糊涂老四忽然不笑了,也冷冷地看着封尘,一字一句道:“此话当真?”
    封尘道:“若违此言,今日天雷轰顶。”
    听到这里,如玉想要说什么,可被陆潇拦住。
    如玉一脸的焦急之色,陆潇却还是笑着,像在看一台好戏。
    糊涂老四又拍手道:“好!好!”
    “出招吧。”
    封尘慢慢拔出他的长剑,银白色的剑身在阳光下显得更加耀眼,闪烁着逼人的光芒。
    糊涂老四也抽出了那支金蛇软剑,至此,金蛇软剑才回归到真正的糊涂老四身边。
    金蛇软剑“簌簌”地抖动着,像条金蛇在摇头晃脑,准备进攻。
    “这么说,你这柄剑才是真正的‘离’。”
    糊涂老四看着这柄长剑忽然问道。
    封尘只答了一个字。
    “是。”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你不配知道。”
    “连这把金蛇软剑也不配?”
    “金蛇软剑本就姓‘封’。”
    “等你死了,离剑就不姓封了。”
    “好。”
    又只是短短的一个字,“好”字刚落,封尘离剑已出手!
    一道剑光闪过,糊涂老四感觉一阵寒意扑面而来,侧身一步,金蛇吐信!
    “当”的一声,两剑相击,剑风骤起。
    “让你见识金蛇软剑真正的威力。”
    糊涂老四狞笑道,刹那间人已飞上天,又冲剑而下,糊涂老四舞动软剑,封尘只觉天上金光万道,像有无数条金蛇在扭动,瞬间压制住了离剑的银光。
    这时天上的金光又有变化,之前如果是金蛇缠动,而此时金蛇已化作金龙,狂天怒吼,挟山呼海啸之势奔涌而下,直冲封尘而来。
    封尘只感觉置身于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孤岛,汹涌的海水瞬间便可将岛屿淹没,小小的人只能被自然的力量所吞噬。
    不过一瞬间的功夫,封尘已被金光包围,不见其人,只闻两剑碰撞之声。
    如玉在旁惊得面无人色,她从未见过胖锥子施展过此等功夫,看这形势,对封尘不妙,不由得隐隐担心起来。
    就连平常嬉皮笑脸的陆潇也不笑了,而是瞪大了眼睛,仔细搜寻封尘的身影。
    “他...他不会有事吧?”
    “不会,你要相信他,我跟他这么多年的朋友,没见他败过一次,想必这次也不会,放心吧。”
    陆潇勉强笑了笑,可谁一看都知道这是假笑。
    “要不要去帮帮封尘?”
    他在心里问自己。
    两人正在焦急地等待当中,突然包围成一圈的金光变得更加耀眼夺目,甚至盖过了太阳的光泽。
    如玉不知,可陆潇却看得清楚,在这金光之中,里面有一圈更为闪耀刺眼的银光。
    就好像是满天明亮的星月中,忽然出现一颗更加耀眼的流星,一刹那间天上所有星月都暗淡无光。
    这银光就好似那流星的光芒,虽然渺小,但却明亮,明亮得让那已经非常耀眼的金光失色黯淡。
    这束银光又直冲如天,很快脱离金光的包围,金光反倒屈于银光之下。
    “是他!”
    如玉猛地一下站起来,尽管眼前突地一黑,但她没有倒下去,仍使劲睁着眼睛看着封尘。
    “我说吧,放心。”
    陆潇终于展颜一笑,这一次谁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高兴。
    继封尘飞上天之后,糊涂老四紧随其后,抖动着金蛇软剑刺向封尘。
    陆潇和如玉感觉不到的是,这平平常常的一剑却比之前更加凶狠险急,因为糊涂老四已将所有的力道,所有的剑气都收于这一剑之中,就像大海将所以的能量都附力于一束波浪之上。
    波浪虽小,可它却有大海的力量,足以冲垮一切障碍。
    这一剑虽不起眼,可它却有开山劈石的巨大能量。
    封尘也感受到了这一剑之危,可他人已到空中,无借力之物,当然不可躲避;如果硬接,不知会有几成把握能够完好无损地接下这一剑。
    这是最后一剑,胜则生,败则死。
    封尘忽然想起过去的那些日子,虽然有很多痛苦,但是有更多欢乐。
    幸好他交了一个叫做“陆潇”,不过他喜欢称自己为“陆笑”的朋友。
    如果不是他,恐怕这十年他会因为报仇不得而痛不欲生。
    幸好隔个两三日,陆潇就跑来带他去抓鱼捉鸟,让他显得枯燥乏味的日子有那么一丝精彩。
    之前他不会笑,身负血海深仇的人怎么能笑?
    陆潇的笑容感染了他,他也开始笑了。
    最重要的是他明白,仇恨就像是野草,用杀戮是除不尽的,反而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所以面对真正的糊涂老四自己仍然没有丧失心智,而是缜密地布下计划,最后仍想去感化糊涂老四。
    封尘明白已经放下了仇恨。
    所谓的“复仇”,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他要消灭的不是人,而是“仇恨”本身。
    要想化解仇恨,只有宽容,只有爱。
    他看着不远处的脚下,一个女子正在望着自己,紧紧咬着嘴唇,神色焦急。
    如玉,命运同样悲惨的一个女人,却又如此坚强,甚至比大多数男人都坚强得多。
    他只希望这一战过后,如玉可以过上她想要的生活,忘掉那些仇恨,开始新的人生。
    这两人至今为止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如果他死了,他们俩必定活不了。
    所以,他不能败。
    这一剑,他只有接住。
    封尘只见一道金光直冲自己眉心,他右手持剑,同时向前一冲,用离剑去接这一剑。
    突然间,天地变得煞白。
    好像一切都没有了。
    空中只出现一道若隐若现的虹光,庄严而美丽。
    “剑气!是剑气!”
    陆潇大叫道,他显得非常兴奋的样子。
    “什么意思?!”
    如玉被陆潇所感染,虽然不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不过看他欣喜的样子,想必不是坏事。
    “剑气是从来看不到的,只有高手才能感觉到剑的剑气,封尘竟然让剑气现形了!”
    无形的剑气不能伤人,而有形的剑气却比剑本身更具力量,因为这是剑与人,和它们的精神力量完美结合,这才让无形的剑气变得有形,并且能够成为一件近乎无敌的兵器。
    剑法的最高境界是手中即使无剑,剑气便能伤人。
    当然只有剑法化入臻境的人才会如此。
    糊涂老四的金光只是剑的形,而不是剑的神。
    所以他败了,必败无疑。
    糊涂老四这一剑本是用尽全力,必将封尘刺于剑下,可当他的剑碰上封尘的离剑,却像是一剑刺进水中,顿时气力全消。
    不,不应该是水,剑刺入水中还有波纹,还会溅起水滴;这一剑应该是像刺入了风中,无声无息,无形无质,剑的气力却被完全化解,不起一丝波澜。
    也只有清风才能抚平大海的风暴。
    他的动作不再那么迅猛,而是缓慢轻盈,轻盈中却含有无尽的能量。
    他的动作也如清风拂绿叶一般优美。
    “看来我与他的距离又远了。”
    陆潇叹了一口气,苦笑道。
    封尘轻轻一点,糊涂老四就像是被当头一棒,狠狠地从空中拍下去。
    这时,糊涂老四突然从衣袖中发出一片银雨,一抹金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封尘打去。
    而封尘用剑轻轻一拂,那片金光银雨就纷纷落到地上,
    陆潇这才看清,地上满是银针和金叶子。
    他突然想到什么,大呼道:“小心!”
    可他还是晚了,他已看到那一根闪闪发亮的东西距离封尘的后心窝只有三寸远。
    假的糊涂老四就是被这一片金叶子雨迷了眼,最后被其中一片金叶子刺破后心而死。
    “这么多金叶子中抽出一片是很难让人发现的。”
    “只要能杀人,一片叶子足以。”
    他还记得那天糊涂老四说的话。
    这么多金叶银针中抽出一根也是很难让人发现的。
    只要一根银针,就足以杀人。
    陆潇连呼吸都屛住了。
    突然,那根银针一接触到封尘的身体,就像是碰到了墙壁一样,直接被弹开。
    “剑气!剑气护体!”
    陆潇没有叫出来,有过之前的经历,他已经习惯了封尘身上的不可思议。
    如玉却还是笑着,因为她看到封尘一剑击落胖锥子,又挡开了他的暗器。
    等到两人把注意力从封尘身边移开时,已全然不见糊涂老四的影子。
    再看远处,糊涂老四袖中已伸出一根钢丝,带他逃向牛角山的另一个石柱。
    封尘轻飘飘地落地之后,如玉赶忙上前问道:“你没受伤吧?”
    封尘离剑入鞘,微微一笑道:“没有受伤,好得很。
    如玉松了一口气,又小心地试探问道:“胖锥子是不是逃了?”
    封尘道:“他应该叫糊涂老四。”
    如玉显然没有反应过来,陆潇接道:“胖锥子就是糊涂老四,糊涂老四就是胖锥子,他们俩是一个人。”
    如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问道:“你为什么让他逃了?”
    封尘坐了下来,缓缓道:“我故意让他逃的。”
    “什么?”
    “你猜他会往哪里逃?”
    如玉痴痴地摇了摇头,这种事情她向来不懂。
    陆潇却答道:“我猜他一定跑去那一个藏宝洞中去了,因为那里有好多个秘密出口,只要他砍断钢丝,我们只有三个人,不可能从出口堵到他,这样他就可以带着黄金逃之夭夭了。”
    封尘惊奇道:“你怎么知道那里有很多个出口?”
    陆潇扬起眉毛,道:“因为这是我们告诉他的。”
    如玉却问道:“难道他真的相信?”
    封尘道:“他在那种情况下,不相信也得相信,况且我们说的都是实话。”
    如玉道:“这岂不是让他跑了?”
    封尘道:“可是我忘了告诉他,之前我们进入那个洞中时,山中的机关就已经启动,如果还有人想要另一边的宝藏,只要他动了桌上的金银珠宝,机关就会启动,三千斤重的大石门就会将所有入口封闭,即便是大罗神仙也逃不了。”
    陆潇笑道:“所以胖锥子就被关在里面。”
    接着又道:“而且那洞中有野果和水源,渴不死也饿不死,他不是想要那些宝藏么,他这一辈子就陪着这些宝藏了。”
    如玉这才恍然大悟,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实在想不到这洞中竟有如此的玄机。
    “你爹娘...为何要这样做?”
    尽管她恨糊涂老四,但是一想到他余下的几十年都要在那阴暗的洞中,食野果,喝泉水,孤身一人同无数的黄金财宝作伴直到死,那种孤独与寂寞,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这时“轰”的一声,巨大的声音从牛角山传来,天地仿佛都为之一震。
    “果然糊涂老四动了那些财宝...”
    封尘收起笑容,他深邃的眼睛又变得迷离,起了一层薄雾,好像在回忆过去的往事。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希望有胆识有身手的人,在得到那一笔财富之后,不要再起贪念,想要得到另一笔财富。”
    “为什么?”
    “因为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如果让他得到了另外一笔巨财,他的贪念便会更加膨胀,而他可能会用这一笔巨财去做更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满足他的贪欲。贪欲往往是毁灭的开始。”
    “所以你的爹娘希望得到这批宝藏的人适可而止,没有贪念的人得到宝藏,反而能够用它接济贫穷,造福百姓。”
    “杀戮并不是化解仇恨的办法,希望糊涂老四明白自己的罪孽,自己的贪欲。”
    如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胖锥子说过一句话,‘聪明的贪婪者都是让金钱为自己服务,而不是做金钱的奴隶’。”
    封尘淡淡道:“这句话他说错了,只要是贪婪的人,都会成为金钱的奴隶,因为你一生都在为金钱尔虞我诈,心狠手辣,你早已迷失了你自己,早已成了金钱的工具。”
    陆潇这时也笑道:“钱够用就好,带那么多又重又累,还怕别人抢,整天担惊受怕,何必?”
    封尘和如玉也笑了。
    这时如玉拢了拢散乱的头发,笑道:“没想到你这么会算计人,小心你说的天雷轰顶!”
    封尘眨眨眼睛,看看陆潇,陆潇却不看他,故意看向别处。
    他悄悄地对如玉耳语道:“今天大晴天,哪来的雷。”
    如玉轻轻打了他一下,嗔怒道:“没想到冰雕也会开玩笑。”
    “我什么时候成冰雕了?”
    “你那脸整天绷着,不是像块冰一样,不是冰雕是什么?”

    尾声
    夕阳西下,秋日中很少有这么好的太阳,这么美的夕阳。
    夕阳很美,不过很快就会消逝。
    所以在夕阳下分手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我会好好地生活,不会忘记你们。”
    “当然。”
    如玉走到封尘面前,轻声道:“我们是在夕阳下分手的,以后你看到夕阳,就等于看到我。”
    “我会的。”
    “你为什么不笑一笑?”
    封尘淡淡一笑。
    “你笑的时候好看多了,我走了以后你也要多笑一笑。”
    “我会的。”
    “我走了。”
    “嗯。”
    如玉背上包袱,迎着夕阳,大步迈出。
    “对了!”
    封尘好像想到了什么,上前两步追上如玉。
    “你上次问我在看什么,我没有回答。”
    “我看的不是我的剑,而是我的命运。”
    “这剑就是你的命运?”
    “至少有了这剑我的命运不会太差。”
    “人的命运怎能寄托在一柄剑上?”
    “人的命运岂非跟剑一样?谁握住了这把剑,谁便握住了你的命运。”
    “所以你握住的不是你的剑,而是你的命运。”
    “每个人都要握好自己手中的这柄剑,把握好自己的命运。”
    如玉点点头,沉思片刻,又道:“你为什么叫封尘?”
    “因为我的爹娘希望我以后能将所有的过往尘而封之。”
    “为什么要将往事尘封?”
    “因为那些往事都是痛苦而不堪的,我的爹娘希望我有一个新生活。”
    “那为何你还要去报仇?岂不是又让你活在过去的痛苦中?”
    “因为我不希望这些人再给别人带来更多的痛苦。”
    “所以你是为了减少人世间的痛苦。”
    “对,即使我在过去的苦痛中煎熬,也要让人世间充满更多欢乐和安详。”

    满天星辰,星光朦胧,如梦如幻。
    封尘和陆潇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
    陆潇突然叹了一口气。
    封尘道:“你叹气干嘛?”
    陆潇苦笑道:“我们两个大男人在这里看星星算怎么回事?”
    封尘看着夜空,没有说话。
    “老实问你,你为什么不留下她?”
    “她该有宁静的生活,而不是像我一样继续打打杀杀。”
    静默。
    “对了,告诉你一件事情。”
    “什么事?”
    “你还记得那个万五千吗?”
    “你说的那个帮我卖剑的万五千?”
    “是。”
    “你怎么突然对他有兴趣了?”
    陆潇扭了扭身子,让自己更舒服一点,笑道:“你叫万五千干的那些事,除了存那一万两,其他的他都没做。”
    封尘皱了皱眉,道:“他拿去做什么了?”
    陆潇道:“万五千不仅没有拿出五万两给那些穷苦百姓,而且把九万两全部花在妓院,他在里面大醉十天十夜,结果身上的银票被人偷个精光,他人也在那天晚上被护院的保镖像提着一条醉狗一样提到门口扔了出去,摔断了三根肋骨。”
    封尘眉头皱得更紧。
    陆潇继续道:“据说前几天晚上还陪他一起喝酒玩乐儿的几位姑娘,也在他被扔出去前朝他吐了几口口水,嘴里不知在骂着什么。”
    封尘叹了口气,道:“都是‘贪’字所害。”
    接着又道:“你好像从来不贪什么。”
    陆潇笑了笑,道:“我不是不贪,只是我能控制我的贪欲,有些人却被它控制了,所以我们的结局才会不同。”
    “糊涂老四家产不少,可以拿去给那些老百姓,你不用担心了。”
    听到这里封尘才舒缓眉头。
    陆潇直起身子,问道:“你当初见到智先生时,为什么会说‘这七人已是死人’?”
    他顿了顿,又换了个姿势躺下,道:“可你并没有杀糊涂老四。”
    封尘淡淡道:“因为我怕智先生透露出我的行踪,我这么说,他们七人至少会以为我会直接找他们拼命,所以我设局就会好很多。”
    陆潇一笑道:“看来你并不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
    封尘也笑了,道:“跟你做朋友有十年了,经过这十年我才明白一个道理。”
    陆潇道:“什么道理?”
    “因恨生恨,以暴制暴,是永远铲除不了仇恨的种子,只有爱和宽容,才能真正化解仇恨。”
    “我好像做了件好事。”
    “你的确做了件好事。”
    “对了,我还有件事想问你。”
    “你今晚好像话特别多。”
    “今天心情特别愉快,我心情愉快的时候总会说很多。”
    “说。”
    “这柄剑为什么叫‘离’?”
    “因为这柄剑到我手中一个月之后,爹娘就离开我了。”
    “所以这柄剑代表的是悲怨、是仇恨。”
    “不是。”
    “哦?”
    “这柄剑代表的是希望、是团聚、是爱。”
    “但它叫‘离’。”
    “它让黑暗远离光明,它让寒冷远离温暖,它让绝望远离希望,它让恨远离爱。”
    “‘离’是一种手段,而‘爱’才是这柄剑的精髓。”
    “‘离’是为了‘爱’。”

    繁星满天,夜凉如水。
    封尘又哼起了那首曲子。
    “天涯处/海角望/望明月/望尽长夜/望不到故乡。
    鹊落枝/燕归巢/人归何处?何处是归处?
    浪子本无家/处处都是家/人生在世,何须长叹?
    回首顿处/顾笑红尘/有知己,放声高歌/人生得此有何憾!
    清风清酒清泪/不思不懂不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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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咖啡鹤鹤

    咖啡鹤鹤

    LV18 2016-11-24
    风花雪月才思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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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24
    此意……何解?

    咖啡鹤鹤:风花雪月才思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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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歌

    九歌

    LV1 2016-11-28
    写的好好 膜拜大神!笔风好成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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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1-29
    哈哈~多谢夸奖,其实基本上是在模仿古龙先生的笔法,当然我自己觉得写得还可以(哈哈哈)你要加油哦

    九歌:写的好好 膜拜大神!笔风好成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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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

    新凤

    LV4 2016-12-01
    遥握,同是古龙的脑残粉,呵呵……。因为太喜欢太崇拜古龙,所以我取笔名为“新凤”。《熊猫。丧尸。雪》是一部长篇,就是完全按照古龙风格来写的。希望同好有时间看看,评价。咱们多交流。理所当然的要先投你一票,为了古龙大师的情谊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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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2-01
    额……脑残粉算不上,没到那种程度。你是我们学校的么?你的作品哪里可以看到?

    新凤:遥握,同是古龙的脑残粉,呵呵……。因为太喜欢太崇拜古龙,所以我取笔名为“新凤”。《熊猫。丧尸。雪》是一部长篇,就是完全按照古龙风格来写的。希望同好有时间看看,评价。咱们多交流。理所当然的要先投你一票,为了古龙大师的情谊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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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

    新凤

    LV4 2016-12-01
    我的作品入围长篇,看看多提些建议。古龙风格其实是很难写的。往往是徒具其型,难得写出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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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歌

    九歌

    LV1 2016-12-02
    啊我落选啦.. 不过帮大神kkk大神加油!

    等一个人咖啡:哈哈~多谢夸奖,其实基本上是在模仿古龙先生的笔法,当然我自己觉得写得还可以(哈哈哈)你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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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2-02
    哈哈,加油咯,继续努力,谢谢支持~

    九歌:啊我落选啦.. 不过帮大神kkk大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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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46****127

    i46****127

    LV17 2016-12-04
    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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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飞的猪

    会飞的猪

    LV1 2016-12-04
    初中,偷偷看完了,古龙的小说。
    然后,眼镜片厚了起来,作业上的红叉叉多了。
    当学业和所爱冲撞的时候,嗯,先爱吧,那我就有了所爱过的痕迹。
    留在最深的梦里,那个美丽的武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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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2-05
    希望这部小说能够带给你当初读古龙小说的感觉,希望那个美丽的武侠世界,能够一直存在于你的梦中。

    会飞的猪:初中,偷偷看完了,古龙的小说。 然后,眼镜片厚了起来,作业上的红叉叉多了。 当学业和所爱冲撞的时候,嗯,先爱吧,那我就有了所爱过的痕迹。 留在最深的梦里,那个美丽的武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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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迦南郁金香

    迦南郁金香

    LV24 2016-12-06
    我也是古龙迷,最爱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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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一个人咖啡

    等一个人咖啡

    楼主 LV1 2016-12-06
    人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

    迦南郁金香:我也是古龙迷,最爱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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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

    新凤

    LV4 2016-12-10
    诚邀这位读书大神赏读我的长篇,《熊猫。丧尸。雪》,也是古龙风格,希望你能喜欢,多提宝贵意见。敬候君来。

    迦南郁金香:我也是古龙迷,最爱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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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

    新凤

    LV4 2016-12-10
    好像是今天的最后一票,再投给你。不多说,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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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凤

    新凤

    LV4 2016-12-10
    遥握,同是古龙迷。我的长篇《熊猫。丧尸。雪》,也是古龙风格,请移步赏读。借楼主宝地,诚挚邀请。

    会飞的猪:初中,偷偷看完了,古龙的小说。 然后,眼镜片厚了起来,作业上的红叉叉多了。 当学业和所爱冲撞的时候,嗯,先爱吧,那我就有了所爱过的痕迹。 留在最深的梦里,那个美丽的武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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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飞的猪

    会飞的猪

    LV1 2016-12-11
    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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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大大

    江大大

    LV6 2017-01-18
    那,除了古龙外,还有很多小说家写的也都不错,只是想要找到和眼缘的小说很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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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侢笕理想·历史

    侢笕理想·历史

    LV10 2017-01-19
    古龙对人性的刻画可谓刀刀见血。功力深厚非一般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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